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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是德州市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县(市)
  本报讯(通讯员 宋景超)6月27日上午,国土资源部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共表彰了 225个模范县(市),14个地级市被通报表扬,我县被授予“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是德州市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县(市)。
  近年来,我县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为契机,将节约集约用地纳入经济发展大局之中,全面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努力走出了一条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双赢”之路。
  充分发挥规划的基础地位和引领调控作用,在规划编制、落实、宣传等环节突出节约集约和严格执行两个重点。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严格用地审核。在节流的同时,更加注重开源,实施内部挖潜,不断盘活存量土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拓展用地空间。高度重视执法监察、耕地保护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充分发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的引领作用,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引导群众主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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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齐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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