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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齐河报20141128期 >> 第01版:要闻
县检察院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作者:郭文田
  本报讯(记者 郭文田 通讯员姜浩 孙江)近日,县检察院在全国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中,被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干警范树林、钱立新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干警张菊、王希娟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创建实施了“法制进校园巡回演讲”、“留守儿童维权联络站”、“未成年犯罪全程关注制度”、“未成年被害人全程关注制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良记录档案封存制度”等五大机制,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将未成年人工作中心转移到教育、预防和挽救上来,形成了“一堂法制课、一个联络站、一套关注体系”的“三个一”工作思路和教育特色,促进了青少年普法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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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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