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要以农民为本
作者:大众日报
当前,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据报道,今年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范围将扩大到所有涉农乡镇 (街道) ,年底前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20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农村是我国改革的起点,改革是乡村振兴的法宝。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各地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不断增加,已成为农村发展和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然而,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农村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民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可以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件大事,是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制度性改革,是农村各项改革的 “牛鼻子”。 牵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个“牛鼻子” ,关键要把握正确方向,以农民为本,把利民惠民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 “深水区”和 “硬骨头” ,可谓 “前无古人、旁无借鉴、情况复杂、影响广泛”。在复杂情况下推进改革,最为重要的,就是以习近平总书记 “三农”思想为指导,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改革的方向和目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方地,一瓦庐,皆为民虑。我省是农业大省,有8万多个涉农村 (居) ,改革关乎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以农民为本,就要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就要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就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不搞“齐步走” ,不搞 “一刀切” ,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改革,既要明确改革的重点、路径、次序、方法,更要讲究一个 “实”字,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高标准地把每一个重点任务完成好,把每一个关键环节完成好,以一个个 “小重点”“小目标”的实现,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大任务。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走,才能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至千里,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成果,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奠定坚实基础。(大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