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调委员,作为恩城镇调委会主任的苏朋田就是这样,每天跟老百姓打交道,作处理群众纠纷的“和事佬”,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
苏朋田,自2011年担任平原县司法局恩城司法所所长兼恩城镇人民调委会主任以来,每年经他主持调解的纠纷达100件以上,成功率99%以上,协议履约率100%,从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或不当导致事态激化、民转刑等情况。
他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全镇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曾被评为2015年德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17年度山东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近日,他又被评为2018年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行家里手,以理服人 5月14日下午,恩城镇司法所大厅,刚刚获得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的苏朋田,正忙着给一对因土地产生矛盾纠纷的邻里进行调解。他耐心细致地做着两方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均做出让步,握手言和,三四年的矛盾就此化解。
问到苏朋田调解工作的窍门,他指了指办公桌上那摞厚厚的法律读本。他深知作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必须掌握各种法律知识,在调解工作中,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调解、以理服人。只有自身素质过硬了才能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他利用工作之余系统地学习了《民法总则》、《人民调解法》、《婚姻法》、《合同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知识,坚持边学边干,这使得他在工作中得心应手,娴熟地运用法理和情理,公正合理地处理问题,圆满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并且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工作模式,逐渐成为了行家里手、业务精英。
贴近百姓,以诚感人 认真倾听问题,真诚对待群众,是苏明田调解工作的又一“法宝”。工作中,他尤其注重对案情的前期调查,有的案件常常跑几次,甚至十几次,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但他始终任劳任怨,坚持群众工作无小事,“做好每一件调解工作,是我份内的事情。 ”
2017年4月,恩城镇某村因土地承包问题发生了一起纠纷案件,当事人来到人民调委会寻求帮助。苏明田首先安抚好当事人的激动情绪,然后耐心细致地询问当事人产生矛盾纠纷的根结。
原来,该村王某彬等10户村民于2012年与原村支部书记王某忠以非常低廉的价格签订10年林地承包合同,并缴纳承包费。同年,新任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原有的10户承包合同废除,按每年每亩400元的价格重新发包,时间为10年,并由各户补齐差额。王某彬当时告知村委会同意此价格,但不再补交剩余款项只承包2年,承包期为2012年至2013年底。但合同到期后两年,王某彬未将土地交归村集体且始终没有缴纳承包费。
苏朋田多次到村干部、群众家中进行走访调查,凭借着掌握的第一手资料,确保调查结果公平公正的同时,对王某彬耐心明法析理,以案释法。最终,经过几个月大量的调解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王某彬同意以每年每亩400元的价格补交两年的土地承包费,并将土地交归村集体。问题最终得以妥善解决,有效预防了矛盾激化。
亲情疏导,以情动人 在调解岗位上,他凭借熟练的调解技巧和为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心,积极为辖区村民化解纠纷,通过灵活运用“冷处理法”“换位思考法”“案例引导法”“亲情疏导法”等多种方式解决各类型的矛盾纠纷。
2017年11月的一天,两位老人颤颤巍巍地来到恩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苏朋田赶紧搀扶两位老人坐下,并递上两杯热水,耐心地听两位老人的苦衷。
原来,两位老人的三儿子因与两位老人产生过矛盾,一直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得知情况后,苏朋田首先对其儿子明之以法,向他详细讲解《民法总则》中有关赡养的规定,让他知道自己的行为违背法律。同时,从亲情的角度展开劝说,教育其懂得换位思考、学会感恩。
劝说过程中,两位老人的儿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留下了愧疚的泪水。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原来关系紧张的父子和好如初,两位老人激动地热泪盈眶。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苏朋田常说:“解开群众心里的疙瘩,我的心里也舒坦。看着大家皱着眉头来,带着微笑走,这是对我工作最大的肯定。 ”群众利益无小事,如何更好的化解群众心结是一门学问,每调解完一起纠纷,他都认真从调解程序、调解技巧、控制现场局面等方面进行探讨和总结,不断提高纠纷调处的水平与成功率。
尽管没有高唱的赞歌,没有鲜花与掌声,经常面对纷繁芜杂的矛盾纠纷,但苏朋田凭借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热忱和信念,用真情与友爱架起了与群众的连心桥,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和事佬”。(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