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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到9%
作者:含冲抵贷款职工
  本报讯 近日,县政府印发通知,自7月份起,我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现行的单位、职工各8%提高到9%。本次比例提高,将极大促进全县住房公积金缴存水平的提高。
  今年以来,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抓公积金惠民利民便民这项民生工程,切实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竭心尽力服务广大缴存职工。据了解,截至5月底,我县住房公积金新增单位12个,新增缴存职工1048人;归集住房公积金7278万元;为3000名职工办理提取4269万元 (含冲抵贷款职工);为121名职工发放贷款3047万元(还有145户3950万元待抵押手续办理后立即放款)。这些都最大程度地满足了我县职工住房资金需求,为实现缴存职工 “住有所居”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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