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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原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县委常委班子针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剖析,形成了对照检查材料,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为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具体化、责任化、制度化,确保县委常委班子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作风建设,从思想上、行动上、制度上进行综合性整改,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县委常委班子思想政治能力、动员组织能力、驾驭复杂矛盾能力,凝聚全县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幸福平原。
  (二)目标要求。整改落实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立行立改、标本兼治,既要在解决 “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尽快见到成效,又要在理想信念、工作程序、体制机制等方面下功夫,从根本上抵制不正之风。要注重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开展清理整顿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抓好当前工作与谋划长远发展相结合、加强县委班子自身建设与推动全县面上工作相结合,以 “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努力实现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的目标。
  (三)整改方向。着重落实“七个抓牢”,即:抓牢思想政治建设,构筑坚强领导核心;抓牢党的群众观念,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抓牢“两个务必”,大兴艰苦奋斗之风;抓牢领导班子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抓牢责任落实,切实提高执行力;抓牢清理整顿,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抓牢建章立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抓牢思想政治建设,构筑坚强领导核心
  1、坚定理想信念。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加强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县委常委发挥好率先垂范作用,带动全县把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牵头领导:肖文昌;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县委常委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自觉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牢记“四个服从”,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加强组织管理、执行组织纪律。(牵头领导:李超、王继锋;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整改时限:长期任务)
  3、牢牢把握平原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平原实际,深入研究事关平原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认真整改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深化发展思路,强化发展举措,大力实施“1515”工程,进一步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推动跨越崛起、建设幸福平原。(牵头领导:肖文昌;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4、严格党内生活制度。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每年开展一次专题党性教育。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同其他常委谈心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2次,常委之间、常委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要经常谈心谈话。常委会成员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实行常委会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记录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积极整合县人大、县政协的力量,凝聚起建设幸福平原、推动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牵头领导:肖文昌、李超、刘在军;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5、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规范决策议事程序,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征求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让每个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多提建设性意见,使决策更加科学,符合县情实际,便于坚定不移地抓下去。在重大项目引进上,建立群众、专家、县委常委会“三位一体”考察论证机制,注重从节能、环保、安全、税收、占地等5个方面考察项目,努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牵头领导:肖文昌;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6、加强和改进学习。制定出台县委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学习的意见,改进完善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抓实学习考勤签到补课、集体研讨、专题调研评比等制度,提高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常委会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集体学习,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现场学习。县委常委带头讲党课、作报告、作宣讲,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带着问题学,联系分管工作学,在交流中学,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举措。(牵头领导:袁志勇、肖文昌、王继锋;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7、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引导和管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社会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重视对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等新兴媒体的引导和管理,进一步防范和遏制网上攻击、渗透行为,加大对网上有害信息、政治谣言的整治力度。(牵头领导:袁志勇、肖文昌、王继锋;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抓牢党的群众观念,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8、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制定出台加强和创新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树立群众观念、畅通联系群众渠道、组织宣传教育群众和服务群众、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以及接受群众监督等方面,出台具体管用的办法。严格执行县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制度,每名县委常委牵头化解一件信访积案,集中解决一批信访难题。推动开门征求意见常态化,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县长公开电话”等平台作用,定期汇总研究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制度、办法和措施。(牵头领导:袁志勇、肖文昌、潘风雷;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县维稳办、县群众工作部;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9、严格落实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每名常委联系1个乡镇、1个县直单位或企业,联系5名党员、5户群众。每年联系走访党员群众不少于3次,重新梳理困难群众情况,全力帮扶困难群众脱困,帮助他们找到一条致富路子,从根源上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牵头领导:刘在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10、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小事抓起,对确立的城中村改造、失地群众生活困难、城区停车难、老城区改造、城区农贸市场匮乏、社区群众上楼难等立说立行整改事项和为民实事,列出清单,由县委常委牵头,成立专门班子,区别情况,制定意见、厘清政策、规范程序,尽快加以解决。(牵头领导:县委各常委;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11、切实办好惠民实事。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充分考虑群众的呼声,尊重群众的意愿,听取群众的意见,使财政收入优先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民生支出。集中抓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城乡环卫一体化、城区停车场建设、整治城区管理秩序、农贸市场建设、规范出租车运行等民生实事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牵头领导:县委各常委;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12、继续巩固“阳光低保”集中整顿成果。实行定期调整、动态监控,坚持半年微调、年度审核、两年集中整顿,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终身保”等现象。(牵头领导:袁志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整改时限:长期任务)
  (三)抓牢“两个务必”,大兴艰苦奋斗之风
  13、带头改进作风。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对标焦裕禄精神,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遵循发展规律,坚决纠正执行政策搞变通、统计数据不实、迎接上级观摩声势大等问题。大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之风,杜绝好面子、讲排场,克服急功近利思想,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充分发挥好县委常委的表率作用,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在“四提高一降低”上下功夫,凝聚建设幸福平原、推动跨越发展的正能量。(牵头领导:县委各常委;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14、改进调查研究。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课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常委会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进一步加大蹲点力度,更多地沉到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建立调研成果研讨交流制度,每年组织召开1至2次务虚工作会议,对全局性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牵头领导:县委各常委;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常委所在单位;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15、减少新闻报道。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席的重要会议活动,可安排在《平原时讯》、广播、电视重要位置,文字稿一般不超过800字,广播、电视播出时间一般不超过2分钟;县委副书记的活动,报道文字酌减;其他常委出席的全县性会议活动,文字稿不超过400字,广播、电视新闻不上头条,播出时间一般不超过1分钟。县委常委出席部门会议和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报道。优化会见活动报道,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重要会见活动作简要报道,一律不超过400字,其他常委会见活动一律不报道。(牵头领导:王继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16、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中央颁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实施办法,从源头上狠刹大手大脚、奢侈浪费之风。进一步规范完善《中共平原县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做出系列具体规定,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作出全面规范。从县委常委做起,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平原县县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禁超标准接待,因私接待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不得提高用餐、住宿标准,不组织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牵头领导:县委各常委;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常委所在单位;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17、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浮夸作风、官僚主义、铺张浪费、特权思想,倡导廉洁从政,以良好作风为全县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坚持从严律己,讲规矩、重品行、守纪律,不准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不准涉足高消费娱乐场所;不准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吃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持有会员卡;不准公车私用;不准违规公费宴请;不准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非公务活动费用;不准参与或支持封建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等活动;不准出现不注意公众形象、不符合身份的言行。(牵头领导:县委各常委;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常委所在单位;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抓牢党的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18、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体系。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实绩档案制度,树立“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采取无任用推荐、公开提名、年度考核、信访举报、社会监督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干部,解决干部考察了解不深不准的问题。积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采取领导干部实名推荐、党组织推荐、干部个人自荐等三种方式,扩大提名范围,真正把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拨到重要岗位上来。深入开展干部选任专项治理,顶住传统惯性的压力,下决心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对擅自提高职级待遇、违规设置职务名称问题立即整改,用2年的时间,消化超职配备问题,彻底解决层层递减问题。(牵头领导:刘在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19、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健全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每年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乡镇党政正职、农村基层干部、社区支部书记进行培训。严格抓好日常审计工作,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坚决查处追责构成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防止权力滥用。(牵头领导:李超、刘在军;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0、抓基层打基础。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以“便民、乐民、重民、富民”为内容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县直部门全面推行“亮职能、亮政策、亮承诺”活动,在农村全面推行村干部周二议事值班制度,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探索完善不合格党员处置机制,持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纪律严明的党员队伍。以新一轮村级换届选举为契机,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选好配强村级班子,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牵头领导:刘在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1、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县委常委会抓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责任制,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体系,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完善干部约谈机制,严格落实三级约谈制度、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制度。深入开展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廉工作,扎实推进乡镇 (街区)党政班子成员、县直部门成员述廉工作,并与干部考察任用相结合,杜绝 “带病”提拔干部。抓好 “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平台”建设,加强对 “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压缩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规范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管。从严查处和纠正 “四风”方面的各类消极腐败行为,树立勤政为民的良好风气。 (牵头领导:李超;责任单位:县纪委;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抓牢责任落实,切实提高执行力
  22、建立责任分解立项和督查督办制度。按照“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责任落实具体化”的原则,紧紧围绕1515工程、开放合作、整合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城市建设、社区建设、生态示范区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把确定的任务目标量化成具体项目和具体工作,逐条逐项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时限要求,并建立综合台账管理体系,完不成任务不销号。由县委办公室牵头,联合县纪委、县政府办公室,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进行真督实查,对完成进度滞后于预定时限的单位进行督办问责,责令限期整改。(牵头领导:肖文昌、李超;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政府办公室;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3、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包扶制度。县级领导干部根据工作分工,选择1个乡镇(街区)、1个县直部门作为工作联系点,帮助解决难题,指导开展工作。每个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工作,都要确定一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包扶,全过程跟踪服务、指导协调。(牵头领导:县委各常委;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常委所在单位;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
  24、实行重点工作集中调度模式。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重点工作推进会,集中解决工作推进中难以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大力倡树“一线工作法”,县委常委每周到企业或项目建设现场进行1次调研办公,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牵头领导:县委各常委;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常委所在单位;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5、健全协调联动推进机制。对文化博览园建设、古郡社区建设、万邦孵化园、奥阳养殖、沪平永发盘活、开发区项目清理整顿等历史遗留问题,坚持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工作组。各工作组每周通报工作进度,每月开展1次现场办公,每季度向县委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确保问题尽快解决。(牵头领导:县委各常委;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常委所在单位、县直有关部门;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6、营造真抓实干、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每名常委每年推出一项“全市叫得响、全省有影响”的工作,每季度推出一项创新举措,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引导全县上下把精力集中到狠抓落实、创新发展上来。(牵头领导:县委各常委;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7、集中精力抓落实。严格控制和规范评比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各级干部腾出精力抓落实、抓发展。注重考核评比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对重点工作跨越大、亮点多的,隆重表彰、给予重奖;对工作消极怠慢、长期滞后的,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调整岗位。(牵头领导:袁志勇、刘在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抓牢清理整顿,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28、根据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扎实抓好已开展的“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顿任务,加强调度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牵头领导:袁志勇;责任单位:相关责任部门;整改时限:2014年9月底前)
  29、整治 “庸懒散”问题。重点整治吃拿卡要报、违反八项规定和 “八条禁令”现象等8类行为。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手段,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公开通报,并严格问责。充分发挥群众举报监督的作用,制定举报奖励办法,促进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牵头领导:李超;责任单位:县纪委;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30、整治各类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下属单位或利害相关单位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消费费用行为。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违规收取礼金行为。坚决查处收受下属或利害相关单位赠送的红包、礼金、购物卡、礼品等行为。坚决纠正用公款相互大吃大喝、相互走访、宴请,利用内部餐厅搞公款聚餐行为。严禁利用岗位变动、职务晋升等,用公款搞各种迎来送往。坚决制止超标准公务接待行为。抽调专人成立检查组,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提高暗访频次,加大检查力度,每月至少组织检查2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牵头领导:李超;责任单位:县纪委;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31、继续巩固党员干部超标配车、公车私用、多占办公用房整治成果。采取暗访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地对各乡镇(街、区)、县直部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进行整治,限期整改。严肃查处公车私用、多占办公用房等问题,对群众举报查实的,给予严肃处理。(牵头领导:李超;责任单位:县纪委;整改时限:长期任务)
  32、整治违反财经纪律,查处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贴补贴、私自提高住房公积金等行为。不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不定期地对重点单位开展财政财务收支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整改。(牵头领导:李超;责任单位:县纪委;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33、整治文风会风,解决会议多、文件多、基层疲于应付的问题。加强县级层面会议总量控制,严格抓好 《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的落实。坚决执行无会期制度,确定每年的3、4、5月和8、9、10月为无会月,除事关全局的重大活动外,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其他任何会议。严格会议审批程序,严禁承办单位直接向常委个人报送出席会议活动的请示。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对各乡镇、各县直部门没有实质性内容的简报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杜绝滥发文件现象的发生。转变会风文风,开短会、讲短话,一般性会议主题报告时间不超过40分钟,综合性会议主题报告时间不超过60分钟,会议发言时间8分钟以内。减少不必要的礼仪性、应酬性活动。 (牵头领导:肖文昌;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34、整治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严肃查处征地拆迁、农村低保、社会民生等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强涉农资金规范管理,对小麦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虚报冒领资金、程序不合理、过程不公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征地拆迁、社会民生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牵头领导:李超;责任单位:县纪委;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35、整治项目建设中政府监管不到位,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问题。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项目建设、重点工程的全程监管,从根源上杜绝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发生。(牵头领导:谷举族、潘风雷;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群工部;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36、开展村级事务公开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财务不公开、不全面、不真实、不及时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三资”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民主监督长效机制,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切身利益。(牵头领导:李超、刘在军;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37、开展“三增一禁、便民正风行动”。有序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在3处公立医院增设无节假日门诊、错时门诊和夏季夜间门诊,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带熟人插队加塞、无号诊疗,树立便民、利民、惠民的医疗卫生新形象。(牵头领导:王洪霞;责任单位:县卫生局;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38、继续巩固“吃空饷”专项整治成果。推进实名制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对全县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监控。建立举报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对举报问题及时核实查处。(牵头领导:袁志勇、李超、刘在军、谷举族;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编办、县人社局;整改时限:长期任务)
  39、抓好其他清理整顿任务。开展规范殡葬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领导:袁志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开展村级办公场所牌匾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领导:刘在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团委、县妇联、县农业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计生局;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开展中小学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领导:谷举族;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七)抓牢建章立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40、健全完善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规章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贯彻执行。(牵头领导:肖文昌;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41、制定制度建设计划。根据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按照制度建设重点任务分工,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提出作风建设制度废、改、立的主要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推动抓好落实。(牵头领导:肖文昌、李超、刘在军;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42、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认真贯彻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推动抓好落实。 (牵头领导:肖文昌、李超;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政府办公室;整改时限:长期任务,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43、制定关于加强对落实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的办法,明确 “四风”具体内容并建立问题评价和违规惩处机制,推动纠治 “四风”常态化。 (牵头领导:李超、刘在军;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整改时限:2014年9月底前)
  44、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 (牵头领导:肖文昌;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整改时限:2014年9月底前)
  45、完善科学考评制度,考实考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 “潜绩”和 “实绩”增强考核工作的全面性、科学性、针对性。 (牵头领导:刘在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整改时限:2014年9月底前)
  46、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总结完善我县 “第一书记”、 “下基层大走访”、 “干部家庭与困难群众家庭1+1帮扶”等做法,推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牵头领导:刘在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整改时限:2014年9月底前)
  47、建立健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以及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履职尽责的相关制度规定。 (牵头领导:肖文昌、李超;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政府办公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时限:2014年9月底前)
  48、建立健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的制度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住房、用车、办公用房等方面的工作生活待遇。 (牵头领导:肖文昌;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整改时限:2014年9月底前)
  49、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牵头领导:李超;责任单位:县纪委;整改时限:长期任务)
三、整改工作要求
  县委常委班子把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领导率先垂范。整改落实工作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每项整改工作都由1名或多名县委常委负责,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县委常委同志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牵头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着力抓好重点制度的建立健全,定期向县委主要领导同志汇报整改情况。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各项服务工作。
  (二)务求整改实效。按照整改分工,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要拿出具体整改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上下互动,各负其责,真整实改,一件一件抓好落实。要坚持上下结合、以上带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改。凡是有条件近期解决的,要立说立行,按时间要求整改落实;需要长期努力的,要加大力度、积极作为,力争尽快取得突破。要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研究分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狠抓督促检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调度情况,通报工作进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四)坚持开门整改。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把整改工作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整改内容要向社会公布,整改进展情况要通过平原时讯、新闻广播等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整改结果要通过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让群众评判,对达不到要求的整改项目要重整重改,确保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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