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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不足不得参加驾考
  德州市交通运输局、德州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启动驾驶培训学时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的通知》,将于12月30日起,在全市施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平台与公安部门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学员未完成规定培训学时,将不得预约考试。
  培训学时与考试平台联网对接核查,是《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实施后,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推进的重要举措,能够保证驾培机构培训质量,提升驾驶员安全文明意识和驾驶技能。
  目前,我市驾驶培训学时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自本月30日起,除公安部规定可直接报考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外,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新受理的学员实行考试前学时核查,新受理学员在考试前必须完成相应学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考试平台受理学员申请时,将“培训平台”共享的审核合格的培训记录信息作为受理考试依据,达不到该科目规定学时的学员不得参加各科目考试。对于今年12月30日(不含)前,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受理并建档但尚未通过机动车驾驶证相应科目考试的学员,采取原有的培训考试方式进行。
  自对接实施之日起新报名受理的学员,约考前须完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学时,以C1车型为例,学员需完成62个学时(理论22,操作40),方可约考。学员可登录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www.sdjiapei.com)或者微信公众号“计时系统学时查询”,点击左侧学员查询,输入有关信息查看学时。
  对发现的不按规定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通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德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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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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