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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2015年1月23日在陵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马俊昀主任的委托,代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一、紧扣时代主题,强化党的建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把学习教育牢牢抓在手上,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同时,照镜子、找差距,把自己摆进去、把历史摆进去、把现实摆进去,切实解决好“总开关”问题。
  加强作风建设,积极践行群众路线。聚焦作风建设,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征求听取广大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退休老干部的意见、建议116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对照检查,主动对号入座,自觉认领,认真整改,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密切与乡镇(街道)人大的联系,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指导和交流,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
  加强组织建设,严格党内生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改进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制度,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充分发挥常委会的集体决策作用。坚持和完善谈心交心制度,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进行了三次谈心交流。通过健全党内关爱帮扶机制,促进了新老党员共同发展、共同提高。
  加强制度建设,打造为民务实清廉人大机关。稳步推进制度“废、改、立”工作,制定或修改完善了28项制度。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要求,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强对转方式、调结构、提质增效这一经济发展主线的监督,督导经济发展结构和目标任务落实,促进富强陵城建设。去年,常委会依法听取“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审查批准区政府关于调整“十二五”规划期经济增长预期目标的方案。听取审议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及审计等报告,审查批准区级财政决算,强调要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统筹安排财力,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认真审议“4+2”产业园区建设情况报告。常委会领导还定期深入包联企业与重大项目现场,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及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全程服务推进,全程督促落实。
  加强对法律实施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督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落实,促进品位陵城建设。常委会着力用法治思维和力量,促进社会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助推陵城发展彰显软实力。
  推进政府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始终是工作监督的重点。自2012年起,连续三年将老城改造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听取审议了景观提升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城市形象品位进一步提升。常委会持续关注环境保护工作,去年又采取视察调研、听取专项报告等形式,多措并举进行监督。区政府及职能部门狠抓了工业污染排放、移动源污染排放等重点工作,建立了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常委会先后对义务教育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常委会还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了10次执法检查调研。备案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从源头上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始终是永恒的追求。听取审议了刑事审判专项工作报告,区法院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不断优化审判工作机制,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有关规定和区人民法院提请的报告,作出了调整人民陪审员员额的决定,将我区人民陪审员的总员额由25名调整至68名。对反贪污贿赂工作进行审议,提出了具体建议,区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更大作用。对边临镇、滋镇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在充分肯定前段工作的基础上,要求检察机关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完善体制机制,使检察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
  营造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始终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视察区法院工作,参加了“法院开放日”活动。坚持对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由组织部门或提请机关详细介绍拟任人员的情况、审议表决、任职宣誓、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法,严格依法办事,带动全社会学法守法。积极探索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8件65人次,一些久拖不决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加强对重点民生工作的监督,督导民生实事的落实,促进幸福陵城建设。推动惠民工程建设。关注农村饮用水安全,视察了乡镇供水主管网皂户杨施工现场、第二供水服务中心等,听取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情况汇报。促进公共服务共享。 4月份,对全区“新农合”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了《关于全区新农合工作的调研报告》。听取审议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全区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支持和推动政府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全区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困有所济”。对城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明确监管职责、完善运作机制、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等建议。关注社会事业发展。组织代表视察了广播电视工作,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广电业务,建立广电数据平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常委会紧紧围绕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取得明显成效。通过精选工作议题增强实效性。全年开展的26个监督项目。还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增加监督项目,较好发挥了支持保障作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实效性。围绕年度既定议题和工作重点,全年共深入到区直及基层单位40多次,召开各类座谈会15个,参加座谈人员达300多人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5篇。通过满意度测评增强实效性。 2014年初,经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确定对区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供电公司进行满意度测评。11月底,常委会在广泛深入开展调查、听取审议被测评单位相关报告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四个部门全部高票通过。
  三、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为今后长远发展搭建新的平台
  围绕事关全区长远发展的重大部署,认真听取重大事项报告,科学作出决议决定。重点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陵县撤县设区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陵县撤县设区有关事项的决定》,促进了陵城区与德州中心城区深度融合,实现同城发展,为德州加快建设鲁西北、冀东南区域性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四、加强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常委会印发了《关于2014年度陵县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意见》和《致全县人大代表的一封信》,要求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紧紧围绕“五大战役”和“五大建设”,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一年来共邀请36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90人次参加常委会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
  改进代表服务工作。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首次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每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联系10名区人大代表;出台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若干办法,使人大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为代表订阅《山东人大工作》和《人民权利报》等报刊,经常向代表电话了解报刊送达情况,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加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常委会认真抓好建议督办工作,7月份,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所有建议都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答复完毕,已经得到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66件,对29件涉及面广、影响大、事关重大民生问题的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当年解决率达79%。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我区代表团向大会提交的《关于104公交线路改线的建议》被大会列为重点督办建议,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协调市人大城环委及有关部门办理,推动了该建议的办理落实。
2015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必将进一步加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有更大举措,撤县设区后也需要我们承担起新的历史使命。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是:在中共陵城区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系列会议精神,围绕全区改革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陵城区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人大工作要更加注重唱响时代主旋律
  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依法治区过程中发挥带头作用,要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各项职权都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来行使;各项工作都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开展;各项改革都要运用法治思维通过法治方式来进行;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启动人大选举及其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程序。
  二、监督工作要更加注重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常委会将继续深入贯彻监督法,围绕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政府性债务的审查监督以及审计后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开展土地管理法、税收征管法等执法检查,组织对六五普法工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集中视察,开展水污染防治、食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等专题调研。为增强司法的透明度,实现民主参与,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增强法院的公信力。针对农村干部职务犯罪高发的态势, 把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作为监督检察工作的“重头戏”,提升农村干部法治意识和权力风险意识,有效遏制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发生。进一步完善监督举措,积极运用听取和审议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形式,继续深化和推进票决工作常态化,适时启动专题询问,使人大监督更具深度、更具实效。
  三、代表工作要更加注重发挥汇集民智凝心聚力作用
  健全代表履职学习机制。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以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代表履职学习,不断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水平。
  健全代表活动机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区人大代表制度,提高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质量。组织更多代表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及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常委会重点议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
  健全代表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代表述职制度,开展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代表小组、优秀代表议案和建议评比表彰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进一步完善代表退出机制。
  四、自身建设要更加注重提高履职能力
  增强工作的时代感,创建法治型机关。完善常委会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票决制。常委会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和召开会议时,注重邀请相关专业的人大代表参加,不断提升依法决策审议水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注重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突出法律知识的学习。
  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创建学习型机关。认真落实常委会及机关学习制度,推动机关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轮流讲课。坚持集中学习、邀请专家学者授课、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让学习成为机关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
  增强履职的使命感,创建服务型机关。紧紧围绕全区中心谋划人大工作,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人大工作始终。服务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研,关注民生,情系民众,努力找准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服务代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加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努力为代表搭建履职平台,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增强廉政建设责任感,创建廉洁型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的各项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廉政促勤政,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保持工作干劲,把思想和精力、智慧和经验用到干事创业、为民服务上来,以党员干部精神面貌的显著提升、机关作风的显著转变,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五、以创新增活力,努力打造人大工作新亮点
  着力推动乡镇人大建设。将配齐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人大代表活动室”,将代表培训、调研、视察等活动和“代表活动室”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认真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围绕小城镇建设和社区建设等全区中心工作,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和检查,引导代表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发挥代表推动工作、服务发展的重要作用。更为重要和现实的是尽力发挥好各级人大代表形成网格化的带动优势,创新社会治理的形式和内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化和现代化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
  着力推进诚信建设。一是司法公信系统。以提高司法公权力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着力点,探索建立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司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等在实体诚信中的运用。政法各部门依法加大对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逃骗偷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失信行为的打击和惩戒力度,对违法失信行为“零容忍”,使失信者付出相应代价,进一步规范社会秩序。二是政务诚信系统。以增进效能、保障公益和维护公正为着力点,促进司法公正和诚信行政,提升政务公信力。三是商务诚信系统。以加强行业自律、强化行业主管和社会监督为着力点,建设以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信息为基础的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形成企业信用调查、征信、评价和咨询服务活动的企业信用体系。四是金融诚信系统。以征贷征信体系建设为着力点,建立完善征信数据库,加强失信行为信息披露,增强透明度,提高金融信用水平。五是公民道德诚信系统。以营造“爱国守法、诚实守信、勤俭自强、互助友善、和睦邻里、热心公益、崇尚科学、文明卫生”社会风气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公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陵城区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 王英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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