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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八成交通事故案件调解结案
作者:晓敏
  □记者晓敏通讯员春雷特邀记者晓强报道
  本报讯7月26日上午9点整,一起因两辆机动车相撞造成第三方电动车车主死亡的特殊案件在县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开庭。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县法院共受理交通案件144件,其中60%的案件不超过10天即调解成功,服判息诉率达99%以上。
  据悉,2004年县法院在全市首个成立交通事故合议庭,在处理交通案件中发挥了显著作用,经验在全省推广。 2006年,该院专门抽调了4名法官和1名书记员成立了交通事故审判庭,专门审判交通事故案件。通过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法律手段,弥补了公安机关不能长时间扣留事发车辆,容易导致肇事车辆被转移的缺陷,有效化解了交通事故纠纷调解难、执行难的问题,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尤其是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便于当事人及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县法院将立案窗口前移,在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立案窗口,当事人可直接在此咨询、立案。“调解工作做得好就能极大地减少和化解矛盾,让当事人更容易接受审判结果。”交通事故审判庭副庭长李淑玲说。在庭前调解力度的不断加大下,80%的交通事故案件均以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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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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