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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推荐全市“百佳孝贤”活动启事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在全社会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推动幸福德州建设,德州市文明办、德州日报社决定,组织开展以“孝行天下、幸福德州”为主题的“百佳孝贤”评选活动。根据活动安排,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推荐“百佳孝贤”活动。
  评选范围及标准:凡在我县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公民均可参评。已获得过市级以上(含市级)孝贤类奖项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参评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敬老、爱老、助老等方面事迹突出,社会反响大,赢得群众赞扬。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
  1、孝敬父母。模范践行家庭美德,自觉履行赡养义务,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父母、长辈,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
  2、关爱老人。长期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使他们在物质和精神生活上得到满足,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3、爱岗敬业。在为老人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受到服务对象、单位和公众的一致好评。
  4、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颇具社会影响力。
  评选方法及步骤:评选活动面向基层群众,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推荐、公众投票、评委会评定的方法进行。活动时间从2012年6月20日至10月20日,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由县文明办通过《陵县报》向社会公布活动启事,动员社会各界踊跃参加推荐评选。
  二、集中推介宣传阶段。开发区、各乡镇分别推荐2—3名候选人,各部门单位分别推荐1—2名候选人,于7月10日前将全市“百佳孝贤”推荐表、候选人事迹材料(800—1000字)一式三份报县文明办,县文明办对各单位推荐的“百佳孝贤”进行初评,确定10名“百佳孝贤”正式候选人,上报市评委会,参加市里的评选。
  三、公众投票、评审阶段。 7月29日—9月10日,德州新闻网开设“百佳孝贤”专栏,公布候选人的个人资料和事迹,接受社会公众投票。投票采取短信、语音和网络三种方式进行(请按照德州新闻网有关说明进行操作),系统按一定比例给候选人计分,并自动按百分制给各候选人排定名次。市评委会将根据公众投票、候选人事迹和考察情况,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按百分制进行打分并排出名次。公众投票和评委打分各占最终得分的50%,前100名即为德州市“百佳孝贤”。
  四、表彰奖励阶段。评选结果揭晓后,10月20日召开表彰大会,对当选的“百佳孝贤”进行表彰,授予其德州市“百佳孝贤”荣誉称号,并颁发奖杯(牌)和证书。
  联系电话:8221310
  电子邮箱:lxb8327656@126.com
                           陵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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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要闻·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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