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我县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
作者:任晓敏报道
  □通讯员李海军记者任晓敏报道
  本报讯记者从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自2月下旬至6月下旬,该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行动开始至3月20日,为宣传发动、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全县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都要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填写我县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表,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第二阶段:3月21日至6月底,为集中检查及初步总结阶段。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认真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对集中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六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已经查证属实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企业,报上级局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其中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产、违法委托生产、参与生产假药等情形的,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已查证属实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者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报上级局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增值税票据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务部门核实。
  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该局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8282427)和举报邮箱(lxlfda431@sina.com),对举报查实的案件,将按照《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更多>>  陵城区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我县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
  本文所在版面
【第 4 版:政教新闻】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