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检察院换押提审“五必须”维护在押人员权益
  □通讯员 赵传亮 袁兰芝报道
  本报讯近日,县检察院针对换押提审中存在的对在押人员的隐性超期羁押;办案人员跨期限办案、证明手续不符合规定办案;不同办案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等问题,严格换押提审工作“五必须”,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该院要求对在押人员依法变更诉讼程序的,必须及时办理换押手续;办理换押或者收押时,必须在法律文书上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并加盖看守所公章;依法延长、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办案机关必须将新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及时通知看守所;在同一诉讼阶段内办案部门改变的,改变后的办案部门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看守所,注明改变情况及新的办案起止期限;办案人员必须凭加盖看守所公章的《提押证》和工作证提审、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更多>>  陵城区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检察院换押提审“五必须”维护在押人员权益
  本文所在版面
【第 3 版:综合新闻】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