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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坞镇不断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持续推进移风易俗——
“三治”融合 倡树新风尚

农民画里倡新风


社区志愿者陪老人一起过中秋节


  记者于春芝 通讯员许聪聪张萌萌
  前不久,在丁坞镇苑东村村民苑延岗家的院子里,他的儿子在至亲近邻的祝福中,完成了一场简朴而热闹的“庭院婚礼”。
  围绕“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新风尚目标,丁坞镇结合实际,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树立身边先进典型、加强监督监管等措施,全力革除陋习、破除旧俗,像苑延岗一样,越来越多的村民告别大操大办。
  近年来,丁坞镇不断创新乡村治理模式,完善自治机制,丰富德治内涵,构建法治体系,深化“三治”融合,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让乡村文明焕发新气象。
  自治为基
  激活村民参与动力源
  说起给孩子办的婚礼,苑延岗直言“省力又省钱”。
  省钱源于一切从简,按照红白理事会章程走,办席标准、烟酒费用等都划出了“硬杠杠”;省力则是因为,只要告诉村“两委”,后续一切事宜都有村干部及红白理事会人员帮着操持。记录礼金、采办物资、招待来客,婚礼操办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红白理事会成员帮办的身影。
  “村规民约立在前,我们操办红白喜事、人情随礼可以照章办事,一律从简。”中兴村党委书记李文和说,村“两委”先前征求村民意见,将移风易俗事项写进了村规民约,明确“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的相关规定细则。
  一直以来,丁坞镇将落实村规民约作为有效提升村民文明道德素养的重要举措,吸纳村里的老党员、有威望的村民担任理事和成员,结合村内实际,制定理事会章程。
  去年,在全域开展村规民约大讨论大修订,把村民由“旁观者”变为“当事人”“参与者”,带动村民自觉投身移风易俗工作,改变大操大办的陋习,提高红白事简办率,通过宣传让村规民约落地见效。
  眼下,该镇构建起“1+1553”乡村自治体系,即建强一个党组织核心,践行一份民规民约,将道德评审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5个村民自治组织整合为“村民联合民主议事会”,搭建起五级架构组织体系,延伸基层社会治理触角,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
  思想的转变并非一朝一夕,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倡导乡风文明,规范村民行为,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丁坞镇建立“1234”协商议事工作机制,即牵好一网、搭好两室、建好三库、办好四单,规范协商议事流程,合力推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
  同时,做实“帮办代办”,探索实施数智赋能全国试点项目,在一网精管基础上,开发智慧管理服务系统,针对在家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群众和在外务工人员,由网格员、志愿者上门帮办代办或借助手机端“丁坞运营”智慧管理系统上传帮办代办事项。截至目前,帮办代办医保缴纳、残疾人认证等事件4200余件。
  以“自治”为核心,引领移风易俗,目前,丁坞镇无一例赌博事件,村村落实红白事简办,崇尚文明、遵守公德的良好风气逐步形成。
  德治为先
  打造淳风化俗舒适圈
  73岁的徐红梅是西郭村村民,她和3个儿媳关系相处融洽,说起她,人们都一致称赞,这是一个通情达理、爱护晚辈的“好婆婆”。在今年该镇开展的“好婆婆”典型评选活动中,徐红梅成功入选。
  “咱不给儿子儿媳添麻烦,能帮一把就多帮一把。”令“好婆婆”徐红梅高兴的是,她因此还获得了积分,并在镇上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积分超市里,兑换了暖壶。
  乡风文明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丁坞镇通过强化榜样力量,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文明家庭”“身边好人”典型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同时,以创建全市“五星级”美德信用示范镇为契机,丁坞镇打造“积分超市”,涵盖勤劳致富、孝老爱亲、移风易俗等7个板块,鼓励村民通过参与乡村治理、志愿活动等获取积分,实现“小积分”兑换“大文明”。
  用身边人感染周围人。在丁坞镇,这些“看得见、信得过、学得到”的榜样队伍逐渐壮大。今年全镇评选出“好媳妇”“好婆婆”80人、“文明家庭”56户,其中1人获评“山东好人”,1人获评“山东最美志愿者”。
  提到贾西亮,在丁坞镇,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他的农民画。作为一名“五老”志愿者,他以笔为媒,传递文明正能量,不仅开设“农民画课堂”,创作了20余幅包含厚养薄葬、崇尚科学、尊老爱幼等移风易俗主题的农民画,还和其他“老画笔”一起,将文明诚信、敬老爱亲、团结互助等中华传统美德,以农民画的形式,画上了丁坞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广场上的围墙,让文化“入院上墙”,文明“入脑入心”。
  不仅有“五老”志愿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丁坞镇创新群众点单、文明实践站派单、政府“买单”、群众评单的方式,多方整合资源,开展移风易俗、尊老爱幼、崇德向善活动,精心设计“红色宣讲”“农民画课堂”“书法俱乐部”“老年手机课堂”“蒲公英直播间”等特色服务项目100多项,不断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同时,该镇全面实施“文化铸魂赋能”行动,打造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老年大学、烽火岁月革命纪念展厅、杨盘记忆馆等为主、横贯东西的红色精品文化示范带。目前,开展“村晚”“百姓大舞台”“小戏小剧”等活动300余场,通过潜移默化开展文化活动,村风民风焕然一新。
  法治为纲
  增添乡村治理正能量
  “我们把‘法言法语’转化成‘乡音土话’,让群众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10月11日,正逢杨盘大集,丁坞镇杨盘村“法律明白人”黄建伟在集市支起一张桌子“摆摊”,开展普法活动。
  丁坞镇积极发挥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积极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现该镇共有8名“法治带头人”、24名“法律明白人”。他们围绕乡风文明,结合法律法规,活跃于田间地头,奔走在各家各户,主动参与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遏制农村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有效提升了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丁坞镇还开设“法治大讲堂”,建立“1+ N”结对子模式,即1名村法律顾问+ N名“法律明白人”,利用庭院会、板凳会,开展法治讲座、矛盾纠纷调解活动,提高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同时,利用村广场打造法治文化阵地,通过村大喇叭、公众号、视频号等宣传平台,营造倡树移风易俗浓厚氛围。
  融合原乡镇执法队伍和现“7+4”执法部门下沉人员力量,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对婚介机构、婚庆公司、流动宴席等婚庆承办公司和从业人员进行备案监管,通过“日常巡逻+专项整治”,对大操大办、恶俗婚闹、低俗表演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对相关承办公司、农村“媒人”等进行通报、曝光,并将其列入婚庆服务行业“黑名单”。
  以“法治”为保障,护航移风易俗,丁坞镇健全规章制度,成立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小组,出台《丁坞镇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镇推动移风易俗提供了法治保障。
  目前,该镇建立起红白事“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报告”制度,将节俭操办、抵制恶俗婚闹等纳入村规民约、婚丧喜庆公约、奖惩机制等,由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民政办负责发动,纪委负责监督。同时,把各村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公开移风易俗专项治理举报热线,设立网络举报平台,对红白事操办实行动态巡查,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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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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