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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行政拘留两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作者:公宣
  本报讯 为了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有效打击利用旅馆业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10月7日下午,市公安局兴隆街派出所民警对城区宾馆业开展全面治安清查,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枣都商贸街“新世纪宾馆”的负责人邢某和“兴隆宾馆”的负责人王某两人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馆并接待无身份证人员住宿。
  兴隆街派出所依据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对邢某和王某分别处以十五日、五日的行政拘留,并对其宾馆依法给予取缔。希望广大宾馆经营者引以为戒,依法经营;希望广大市民提高警惕,积极举报不正规不合法的经营场所,同时注意衣食住行要到正规场所消费,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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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03 版:农科·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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