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乐陵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政策问答
  一、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凡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 (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其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参保人需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到户籍所在村 (社区)提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四份,指纹采集后,将所选保费及时存入本人的城乡居民缴费存折 (由银行代扣)即可。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有哪些档次?
  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0元、 200元、 300元、400元、 500元、 600元、 700元、 800元、 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标准怎么确定?
  政府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政府给予补贴30元,缴费即补,一次补足。对城乡重度残疾人 (Ⅰ-Ⅱ级)按最低缴费档次 (100元)给予全额代缴。缴费补贴,但对补缴养老金的,政府不予补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参保缴费及缴费补贴如下表:
  缴费档次 (元/年) 100 200 300 400 500600 700 800 900 1000
  政府缴费补贴 (元/年) 30 30 30 3030 30 30 30 30 30
  缴费合计 (元/年) 130 230 330 430 530630 730 830 930 1030
  五、领取养老金待遇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年满60周岁;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时,16-59周岁人员应当按年连续缴费。
  (三)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制度实施后,已年满60周岁 (1951年7月1日前出生)、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本市户籍的老年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农村居民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参保人员年龄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记载一致的出生年月为准;如果不一致的,以最早的户籍记录为准。
  六、养老金待遇领取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按月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领取55元。对于连续缴费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加发基础养老金2元,由市财政支付。市政府将根据中央、省、市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养老金计发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月支付,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这是根据60岁人口平均存活年数和利息等因素计算出的计发月数。
  继承权。参保人死亡,无论是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还是尚未开始领取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等资金,可以依法继承,但政府补贴的资金是从公共财政支出的,而且是用于参保居民个人养老保障的补贴,因此这部分资金不能继承,继续用于其它长寿老年人的养老金支付,体现社会互济原则。无法定继承人和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保险待遇高低的决定因素是什么?
  养老金待遇的高低由缴费档次、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资金积累的多少决定。缴费多、年限长,享受政府补贴就越多,个人账户资金积累就越多,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
  八、与老农保如何衔接?
  对已经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原待遇不变,可直接享受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础养老金;对已经参加老农保、 60周岁以下且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原待遇不变,但要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继续缴费,年满60周岁后,原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还未达到领取年龄的人员,原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领取前应按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以上政策问答为现行政策规定,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咨询单位: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保处
  地 址:乐陵市湖滨东路148号
  电 话: 0534-6263703
  2011年8月24日
更多>>  乐陵市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乐陵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政策问答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2 版:综合新闻】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