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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
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

  本报讯(记者 马乐)4月30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五一”假期(2025年5月1日至5日),我市将对辖区内以下10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教育纠正,不予处罚。
  10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包括: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未按规定临时停车,未引起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经提醒及时驶离的;小型汽车超速未达20%,属半年内首次违法的;外地小型机动车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未按指示标志通行的;外地载货汽车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违反载货汽车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的;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当事人立即纠正的;因雨、雾等恶劣天气影响,机动车轻微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未引起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的;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经核实确有有效证件的;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车身广告,未影响其他车辆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临时号牌,经提醒立即纠正的;实习期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经提醒立即纠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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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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