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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筑牢数据质量基石

  刘武林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背景下全面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的一次重要制度建设,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国家统计局夏津调查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坚定不移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调查保障。
  强化政治引领,树牢统计法治思维。要深刻认识法治对于统计事业发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有关文件,持续推动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新修改《统计法》,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将统计法治观念贯穿于统计调查全过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部署、落实工作的能力。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增强统计调查工作科学性,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发挥好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好统计法治权威,为做好新时代统计调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强化数据管控,夯实统计法治根基。加强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实现各专业从样本选取、网点维护到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全过程的数据质量闭环管理,切实维护统计调查制度的严肃性、科学性,推进统计调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对辅助调查员、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指导和走访调研,督促业务人员、辅助调查员依法履行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的职责,严格落实各项统计调查制度和业务工作规范,坚决做到依法统计、数出有据。
  严肃执法检查,严守统计法治底线。严格执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切实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坚持推进业务指导、数据质量检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形成合力,对统计调查基础薄弱的调查点开展重点督导,对专业统计数据质量开展常态化检查,对各专业是否严格按照调查制度组织实施调查工作、调查对象是否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调查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及时形成督查检查问题反馈清单,加强服务指导和问题解决,帮助调查点和样本企业整改提高,有效提升统计调查水平和数据质量。
  深化统计普法,加深统计法治氛围。要积极推进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多角度、多形式、多举措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要将统计法律知识宣传贯穿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和使用等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业务人员、辅助调查员、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引导调查对象严守统计法律法规底线、红线,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坚持“逢会讲法”,利用各类培训会、工作会议开展统计法治宣讲,综合运用统计法律法规解读、以案释法等形式,持续提升统计法治培训实效。精心组织集中宣传,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不断深化公众统计法治意识,提高统计法治受众面和影响力。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夏津调查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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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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