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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知识问答(三)
  

职工发生工伤后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工伤医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参保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康复。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待遇。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经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期间待遇、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的待遇、工伤医疗终结后定期发放的待遇及因工死亡待遇等。
如何联系社保部门咨询或者处理社保问题如何联系社保部门咨询或者处理社保问题??
  联系社保部门请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电话12333。也可以直接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服务窗口现场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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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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