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我市调整市本级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

  本报讯(记者邓静 通讯员马世利)3月18日,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市本级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对有关行政复议管辖权进行调整,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此次调整主要涉及原省政府、市政府管辖的功能区及市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的行政复议案件管辖问题。
  其中,原省政府管辖的以天衢新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管的镇(街)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调整为由市政府管辖。原市政府管辖的以陵城、乐陵、宁津、齐河、临邑、平原、武城、夏津、庆云等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调整为由各县(市、区)政府管辖。以市公安局天衢新区分局(含所属派出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含所属直属二大队、直属四大队、交通警卫特勤大队、交通犯罪侦查大队)、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含所属业务指导大队和一至九大队)、市自然资源局天衢新区分局、市城市管理局天衢新区分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市政府管辖。
  以市公安局德城分局(含所属派出所)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直属三大队,市自然资源局德城分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德城区政府管辖。以市公安局陵城分局(含所属派出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五大队、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陵城区政府管辖。其他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我市调整市本级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2 版:要闻·综合】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