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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
  

(上接A3版)
金融支持贸易外汇优质企业高质量发展举措
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分行
  一、项目概述
  为贯彻中央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部署,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贸易外汇优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建立贸易外汇优质企业名单、强化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加大融资对接支持力度、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创新外贸金融产品和服务、稳步推进降本减负举措、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优化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政策、推动汇率避险服务提质增效、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强化金融对外贸提质增效的支撑。
  二、项目必要性
  2023年,德州市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持续扩面提质增效,试点企业已达98家,较年初净增57家企业,增长139%,试点业务18788笔、金额23.51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3.43倍、37.89%。《若干措施》以优质企业便利化为抓手,不断强化货币政策和外汇政策的协调配合,持续加大金融服务和信贷供给,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和外汇政策合力在惠企利民方面的导向示范作用,鼓励银行为优质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更好发挥金融“活水”作用。
  三、项目先进性
  《若干措施》提出建立银企对接平台、设立再贴现专项引导额度、给予差异化信贷支持、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减费让利、拓宽融资渠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加强汇率避险等多项举措,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四、具体内容
  (一)建立贸易外汇优质企业名单。为优质企业在系统内添加标识,并对名单实施动态更新,各银行可通过外汇局平台实时查询。
  (二)强化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每年单列30亿元再贴现专项引导额度,专项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名单内企业签发、承兑或持有的票据办理贴现。
  (三)加大融资对接支持力度。各银行全面摸排名单内企业的融资需求,实现应贷尽贷、应贷快贷。
  (四)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各银行对名单内属于传统制造业范畴,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并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优质制造业企业给予差异化信贷支持。针对产品有市场、技术有竞争力,但暂时遇到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针对实施绿色技术改造、节能环保的制造业企业,给予绿色信贷支持。
  (五)创新外贸金融产品和服务。各银行积极探索创新“金融+商会+企业”服务新模式。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基础上,保障大型成套设备项目合理资金需求。深化银保合作和银担合作,强化对民营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
  (六)稳步推进降本减负举措。各银行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落实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减轻外贸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压力。
  (七)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有债券承销资格的金融机构加强政策宣传,为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
  (八)优化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政策。审慎合规银行为优质企业办理外汇收支业务适用便利化措施。
  (九)推动汇率避险服务提质增效。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宣传普及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坚持本币优先”原则,积极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努力降低企业汇率避险成本。
  (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金融支持贸易外汇优质企业监测体系,及时跟踪企业金融服务情况和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成效并定期通报。
  五、实施路径
  (一)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宣讲会、制作宣传视频等多种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外汇便利化及信贷政策,推动银行、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切实享受政策红利。
  (二)深入走访企业。由人民银行、外汇局、银行业务骨干组建“德州外汇顾问团”,到企业一线开展调研走访活动,了解企业政策诉求,解答企业疑惑,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
  (三)加强督导落实。外汇局通过数据搜集、问卷调查、现场暗访、电话咨询、召开调度会等方式,对银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同时纳入年终考核,对工作不积极、成效不显著的银行进行约谈。
执破融合 双向助力营商环境良性发展
市法院
  一、项目概述
  通过开展专项执行行动、畅通“执转破”通道,深入挖掘“执转破”制度的价值和功能,发挥其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加速企业变现出清,助推执行积案有序退出,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为德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项目必要性
  市场主体胜诉后,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实现,对其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一些市场主体作为被执行人,案件众多,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既占用司法资源又拖累经济发展。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加快胜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实现速度,同时将清理部分具备破产条件的被执行人企业,为市场注入活力,预期首执案件执行完毕率、实际执行到位率进入全省上游水平。
  三、项目先进性
  首执案件执行完毕率、实际执行到位率进入全省上游水平,案款发放时间由原来的最长30日缩短为最长15个工作日,部分沉睡企业得到清理。
  四、具体内容
  (一)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开展涉企业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成立涉企业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调度专班,明确成员职责分工,定期进行分包片区调度指导,实行“日通报、周调度、月总结”,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确保全市法院统一行动、全员参与、扎实推进。对辖区法院涉企业执行案件线索提前统计汇总,研究细化方案,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推动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
  (二)通过“以破促执”“以执助破”,有效避免程序空转、资源消耗,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市场主体,与破产审判部门对接,明确执行案件移送破产条件,畅通移送审查通道,“应移尽移、应立尽立、执破融合”,积极借助破产程序,集中、有序、高效解决其债务清偿问题,以更加精准高效的司法救治方案,更好地实现市场主体“挽救”和涉企案件“出清”,实现诉源、执源治理的同时推动更多暂时陷入困难的企业重返市场赛道,有效解决涉“僵尸企业”案件,出清不良市场主体,同时清理一批长期未结案件、终本案件、信访案件,提升执行质效。
  五、实施路径
  (一)开展专项执行行动,集中开展涉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专项执行活动,推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全部执结、动态清零,其他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应结尽结、应执尽执。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拓展线上查人找物和网络查控财产范围,依法保护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及时跟进完成执行款项过付,所有执行案款均纳入案款管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理,全面应用“一案一账号”管理功能,设置案款管理专员负责执行案款实时动态监管,用足用好执行案款远程线上支付方式。
  (二)畅通“执转破”通道。一是深化执破协同。建立“执转破”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裁执协调,加强执行部门与审判团队间的沟通、衔接,把情况摸清楚、把握准、分析透,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二是加大一体推进。执行程序中要控人、控物、控账簿,强化财产清空、变现力度。在破产程序中用好债务人财产“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为案件审理夯实基础,对执行阶段与破产审理阶段的财产查询、控制、处置结果互联互认,抓实队伍专业化水平建设,注重将破产理念贯彻到立、审、执全过程。三是强化府院联动。落实《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完善破产处置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协调各职能部门在“执转破”工作中形成闭环保障,进一步优化各项工作举措,确保“执转破”工作便捷高效,为企业债务清理和矛盾化解搭建内外畅通的渠道。
超前延伸电力外线 降低企业接电成本
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德州供电公司
  一、项目概述
  2022年8月,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德州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纪要》,明确:“未纳入土地储备的工业项目,供电基础设施投资参照土储政策文件执行,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将其纳入土地开发成本。”现阶段,对于未纳入土地储备的非工业项目省内尚无支持政策,仍由企业投资电力外线,需进一步研究出台延伸投资政策补充细则,全面压降企业电力外线投资成本。
  二、项目必要性
  2023年4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的通知》,明确对“延伸投资政策落实不到位”进行重点监管督查,对查实问题依法处理,此项行动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国家大政方针的具体行动。
  三、项目先进性
  全省首批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对于未纳入土地储备的工业、商品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参照土储执行”,全面压降客户电力外线投资成本,争创优化营商环境示范亮点,在全省起到示范引领。
  四、具体内容
  一是市供电公司联合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出台非土储项目供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充实施细则,明确“对于未纳入土地储备的工业、商品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参照土储执行”。二是出台非土地储备金拨付流程,在《关于进一步明确供电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拨付流程的通知》(德发改基础〔2022〕575号)基础上对非土储项目拨付流程进行明确,同时对两个城区的拨付流程进行补充完善,对各部门职责进行细化,确保资金第一时间拨付到位。三是出台市供电公司内部适应延伸投资的业扩全流程管理实施细则,保障及时高效完成业扩配套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实现“电等企业”。
  五、实施路径
  (一)政企联动出台政策。由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双一把手”挂帅,成立联合工作专班,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向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畅通内外实施流程。对外明确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政府部门的工程建设资金拨付流程及建设时序,确保各单位各司其责,保障政策顺利落地;对内完善市供电公司发展、财务、运检、营销、建设、物资等部门之间协同机制,畅通非土储项目从土地供应到装表接电全链条工作流程。
  (三)贯通土地储备系统。市供电公司联合市自然资源局,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电力业务系统与土地储备系统数据贯通,共享纳储土地出让、划拨等信息,市供电公司及时了解应当由土地储备资金承担供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设项目或改扩建项目情况,提前考虑电力配套设施建设需求,提前做好相关企业项目接电报装准备。
  (四)加强重点项目用电超前服务。积极对接全市重点项目,尤其对谋划储备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建立快捷高效的电力接入工程建设衔接机制,对接项目用电需求,了解项目建设进度,科学制定供电方案,提前开展电力配套设施建设,将惠企政策坚决落实到位,实现重大项目接电提速提效。
打造“智力引擎”助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项目概述
  充分挖掘、利用本土化工安全生产专家资源,建设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本土专家库,探索构建一套准入严格、管理科学、激励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化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快提升我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项目必要性
  聚焦化工安全生产领域监管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等现实难题,坚持问题导向、建树共享思维,解决安全督导服务聘请外部专家临时性强、流动性大、一线生产经验不足的缺陷,组建本土专家库,开展常态化服务,实现安全督导和帮扶整改全流程闭环管理,安全监管由治标为主,变为标本兼治。
  三、项目先进性
  将安全专家服务企业模式由临时组队提升为专业团队,具有本土性、专业性和成长性三大优势。
  一是本土性。本土专家来自企业一线,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提出最接地气的合理化建议,指导企业对症下药解决问题。
  二是专业性。专家必须有本地企业5年以上行业经验,拥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资质,由行业专家进行把关评定。
  三是成长性。通过督导检查活动,以查代训,互查互学,取长补短,持续有效提升专家安全隐患排查能力和所在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具体内容
  一是实行积分管理。本土专家排查安全隐患情况实行积分管理。
  二是实行激励机制。对参加安全服务的专家,发放出差补贴,并根据积分情况按标准进行激励。
  三是实行业务考核。每年底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由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和日常安全检查业绩组成。
  四是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接受新入库申请,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在库资格。现已入库专家3批共102人。
  五、实施路径
  (一)成立工作专班。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各业务组负责人组成项目工作专班,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决策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定期召开会议,加强调度沟通,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畅通和资源共享。
  (二)推进制度建设。市化工专项行动办起草制定了《德州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本土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办法》从专家库建设、专家库管理、答辩与考核等方面做了详细说明。
  (三)加强培训宣传。强化业务指导培训,提高各县(市、区)对本土专家库的认识和配合意识。多渠道广泛宣传,提升企业等对本土专家库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为项目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持续优化改进。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持续优化和改进服务流程和管理机制。
完善困难职工家庭救助帮扶机制
  助力企业稳岗增效
市民政局
  一、项目概述
  大救助+困难职工救助帮扶。将城区规模以上企业内参加社保的职工数据纳入大救助平台,建立职工数据库,对人员信息打标签进行重点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及时救助帮扶。对职工因病、因伤造成生活困难的,实施工会专项救助;对职工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实施兜底救助;对家庭成员中有弱劳动力的,实施发展型帮扶;对家庭中有老、弱、病、残生活不能自理的成员,实施服务型帮扶。
  二、项目必要性
  持续推动企业困难职工专项救助帮扶体系建设,主动发现、及时介入、积极救助帮扶有困难的职工及家庭,保障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促进职工家庭持续发展,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助力企业稳定职工队伍,保障生产发展。
  三、项目先进性
  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与民政部门困难职工家庭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政策衔接、机制协同工作,发挥社会大救助平台优势,建立困难职工专项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帮扶融合机制。2024年,将进一步优化平台功能,拓展救助帮扶功能,实现职工及家庭救助帮扶全方位、无遗漏。
  四、具体内容
  开展“大救助+困难职工救助帮扶”。一是主动发现。通过数据共享,按照困难指数排序,线上精准识别、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职工,线下依托企业协理员核实排查。二是救助帮扶。对困难职工及家庭,开展分层次分类别救助帮扶;对困难职工及时核实信息,职工救助数据导入平台,及时预警推送,对符合低保、特困、临时、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救助条件的职工及家庭成员,及时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对职工因病、因伤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实施工会专项救助,包括医疗、教育等救助;对职工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实施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兜底救助;对困难职工家庭成员中有弱劳动能力的,实施发展型帮扶,给予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提供等帮扶;对家庭中有老、弱、病、残生活不能自理的成员,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实施助老、助医、助残等服务型帮扶。三是监督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纳入信息平台的困难职工实现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即时推送、救助帮扶、监管反馈的闭环管理。
  五、实施路径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等相关人员任成员的项目推进工作组,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督导检查,强力推动项目落实。
  (二)加强部门对接。充分利用社会大救助平台,与总工会、妇联、教育等部门对接联系,实施好基本生活救助、临时救助、专项救助、发展型及服务型救助帮扶政策,形成救助帮扶合力。
  (三)优化平台功能。以社会大救助体系升级为契机,健全职工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在常规社会救助之外注重职工救助的特殊化、差异化需求,拓展困难职工线上线下申请帮扶及审核渠道,实现职工专项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融合。
  (四)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职工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长效联动机制,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信息共享、措施共举,形成救助合力,切实做到“应救尽救”,提升综合救助帮扶水平。(转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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