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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开出首张乱贴“违法小广告”罚单

  本报讯(记者石秀秀通讯员张丽红纪锋)10月11日,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首张张贴“违法广告(小广告)”罚单,罚款100元。
  10月11日,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湖大队接到居民电话,反映自家楼道墙壁上出现许多小广告,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查取证。经查,该小区多个单元楼内墙壁上均出现同一家公司张贴的小广告,严重影响了居住环境。根据广告上的地址和联系电话,执法人员找到当事人。
  据介绍,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10项: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或者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处进行张贴、涂写、刻画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清除或者拒不接受处理的,可书面通知通信企业暂停其在张贴、涂写、刻画中标明的通信号码的使用。通过执法人员的教育劝导,当事人表示以后不会再犯,鉴于其态度诚恳,给予当事人100元罚款的从轻处罚。
  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若发现有人乱张贴各种“违法广告”,可拨打投诉电话:0534-218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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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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