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齐河法院——
“破产预重整”助民企纾困重生

  本报讯(记者 董建新 通讯员 郎春祥 陈聪)近日,齐河县法院经审查裁定,正式批准了山东某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山东某摩托车有限公司、山东某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等3家关联公司的重整计划。
  从债务累累到摆脱困境,从面临破产到重整成功。通过“破产预重整”,前后用时不到3个月,优先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得到全额清偿。重整后,公司的“沉睡”资产得到盘活,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和企业利益。
  据了解,山东某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关联公司均位于齐河县,作为最早一批取得低速电动四轮车生产资质的企业,曾在行业内占据龙头地位。此后,受企业生产成本上升等多方影响,3家企业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公司面临大量的诉讼案件,资产被各地法院多轮查封。2022年5月,3家公司全面停工停产,全国各地供应商、经销商以及企业职工多次上门催要债务,对当地营商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经审查,3家企业具有完善的土地、厂房等优质资产,且符合破产重整条件,具备‘腾笼换鸟’、招商引资的基础。”承办法官表示。为实现破产企业价值最大化,齐河县法院探索采用“破产预重整”模式,将破产重整前置,减少破产清算环节,减轻企业诉累,同时也有利于“僵尸企业”退出市场,让新企业主体轻装上阵。
  预重整期间,齐河县法院将资产调查、债权申报审核、预重整方案协商谈判等大量工作在庭外完成,大大压缩审理时间。考虑到本案债务人多在省外,法官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程通过线上进行债权申报审核,拟定具体重整方案。
  为彻底解决债务清偿问题,齐河县法院反复与管理人、投资人协商,提出采用“出售式重整”方式,将原有企业中具有整体运营价值的资产剥离出来,设立新公司。重整投资人支付股权转让款后即可取得新公司股权,股权转让款用于清偿债务,使重整投资人在为企业注资纾困的同时,逐步提升掌控企业的能力。
  “企业破产预重整不仅提高债权清偿率,恢复运营之后,在容纳原有职工就业基础上,还创造了新的就业岗位。”齐河经济开发区负责人表示。在预重整过程中,齐河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政府参与协调债权人、债务人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制定满足各方利害关系人权利的方案,淘汰落后产能,争取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支持,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快速完成变更、审批事项,帮助法院释放司法资源,为企业铺平重整之路。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机制,做优做实破产审判,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以高质量司法助推高质量发展。”齐河县法院院长张磊说。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破产预重整”助民企纾困重生
  本文所在版面
【第 B2 版:法治】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