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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法院推进诉源治理——
诉前调解高效化纠纷

调解员现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


  本报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韩敏)近日,禹城市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王某被法官悉心工作所感动,特意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该案中,王某家住济南,前些年在禹城投资买了两套商铺,建筑面积33.84平方米,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今年4月,开发商为王某办理了不动产权证,经测量实际建筑面积为27.43平方米。根据合同规定,开发商应退还王某6.41平方米的楼房面积差价。事情本来并不复杂,但王某多次催要,开发商均以“退差价的人多,需要排队等候”为由搪塞。眼看退费时间无法达成一致,王某向禹城市法院提起诉讼。
  鉴于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诉讼服务中心依法提出适用诉前调解程序的建议,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朱兴会法官团队受理此案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认真查阅材料,联系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经过梳理纠纷争议焦点,法官得知王某是因开发商一直拖延退款,对其产生了不信任心理,开发商则因流程复杂无法及时退款,双方因此产生了矛盾。
  为此,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做好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告知开发商拖延退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议优化内部流程,及时解决业主实际问题。经过耐心调解,开发商主动将钱款转入法院账户,由法院转交给王某,一起民事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化解。
  今年以来,禹城市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对家事、物业等13类纠纷实行调解前置,根据案情繁简程度,诉讼服务中心有选择地导入诉前调解,由调解员或法官介入,调解成功的可当场出具调解书,进行司法确认。
  “下一步,我们将树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扎实推进司法为民举措,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公正、提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禹城市法院院长厚德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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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2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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