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我市印发规定
火灾事故60日内出调查报告

  本报讯(记者马乐)11月16日,我市印发《德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共10章37条,从火灾事故的调查取证、火灾原因分析与责任调查等方面,对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火灾事故调查与处理进行了规范。
  明确发生一般亡人火灾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由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配合上级政府调查组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组职责,火灾发生之日起3日内,由牵头火灾事故调查的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关于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的请示,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并指定火灾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火灾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向组织调查的人民政府请求批复;特殊情况下,经组织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火灾事故60日内出调查报告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5 版:民生】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