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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向诬陷者“亮剑”为担当者正名

  本报讯(记者高红岩通讯员张越元陈云云)“我不该为了发泄情绪诬告陷害他人,现在后悔了。”近日,庆云县某村村民梁某某因诬告陷害行为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梁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
  原来,梁某某因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受到民警多次追查,心生怨恨,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民警收受礼品。接到举报后,庆云县纪委监委立即对有关问题展开调查。经核实,未发现民警存在收受礼品等违纪违法问题。最终,对梁某某的行为认定为诬告陷害,并及时为民警澄清正名。
  今年以来,庆云县纪委监委规范工作程序,把好“线索甄别关、行为认定关、思想教育关”,以“保密制度到位、调查核实到位、程序进行到位、澄清正名到位”为抓手,对所有查否问题逐一研判,做好诬告陷害问题线索查处工作。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查处诬告陷害人1名,为9人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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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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