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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毒物噪声危害与防暑降温知识
  

一、粉尘危害防治
  1.控制粉尘危害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1)改革工艺
  采用无尘或低尘的工艺、设备,采用低害的物料代替高害的物料,通过工艺改革采用不生产粉尘的工艺和设备,从根本上消除粉尘的危害。
  (2)湿法作业
  用水(或其他液体)湿润物料或尘粒以抑制扬尘。
  (3)密闭尘源
  把生产过程会散发粉尘的设备(尘源)全部或局部用罩子密闭起来,把粉尘限制在罩内不能扩散到工作场所的空气中。
  (4)通风除尘
  通风除尘系统包括吸风罩、风管、风机和除尘器。
  2.个人如何做好防护?
  个体防护是对技术防尘措施的必要补救,在作业现场,防、降尘措施难以使粉尘浓度降至国家卫生标准所要求的水平时,如井下开采的盲端,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劳动者防尘的个人用具主要是防尘口罩、送风口罩、防尘眼镜、防尘安全帽、防尘服、防尘鞋等。
  3.卫生保健措施有哪些?
  进行上岗前体检,凡患活动性肺结核、严重上呼吸道和支气管疾病(萎缩性鼻炎、鼻腔肿瘤、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慢性支气管炎)、显著影响功能的肺或胸膜病变、严重心血管系统疾病的不得从事粉尘作业。粉尘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以便及时发现尘肺患者。离岗时体检,确定是否受到粉尘危害,注意营养、加强锻炼,以增强体质、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用人单位如何加强管控?
  加强管理,落实防尘责任制、健全各项防尘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进行防尘教育,建立粉尘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定期监测粉尘浓度,加强防尘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二、毒物危害防治
  1.控制毒物危害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1)改革工艺
  采用无毒或低毒的工艺、设备,采用低毒的物料代替高毒的物料,通过工艺改革采用不生产毒物的工艺和设备,从根本上消除中毒的可能。
  (2)生产过程密闭
  其原理与防尘中的密闭尘源相似。
  (3)隔离操作
  通过隔离室将会排放毒物的设备与人隔离。
  (4)通风净化
  通风净化系统由防风罩、风管、风机和净化回收装置组成。
  2.个人如何做好防护?
  (1)呼吸防护
  防毒的个人防护用具常用的主要是过滤式防毒面具和供氧式防毒面具。
  (2)皮肤防护
  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手套、口罩、面罩、眼镜等可避免皮肤与毒物接触,皮肤被污染后应立即清洗。
  3.卫生保健措施有哪些?
  上岗前体检,不同的毒物有不同的职业禁忌,定期体检及时发现早期中毒者,及时调离接毒岗位并治疗。离岗时体检,判定是否职业中毒。注意营养,加强锻炼,以增强体质,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高毒作业人员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区,由生产单位统一清洗,配备现场急救药品、器材。
  4.用人单位如何加强管控?
  加强管理,落实防止职业中毒责任制、健全各项防止职业中毒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进行防止职业中毒教育,建立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定期监测毒物浓度,加强防止职业中毒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定毒物泄漏,中毒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人员、装备和进行演练。
三、噪声危害防治
  1.控制噪声危害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1)降低声源噪声
  通过改进机械设计、提高加工与装配精度、改造加工工艺、使用低噪声设备使声源噪声强度降低是控制噪声最直接、最有效和根本的措施。
  (2)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
  采取吸声、隔声、隔摇、阻尼减振、消声等措施控制噪声。
  2.个人如何做好防护?
  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耳塞、耳罩。
  3.卫生保健措施有哪些?
  上岗前体检,凡职业禁忌者(如听觉器官疾病、听力低于正常水平)不安排从事高噪声作业。定期体检、听力下降的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前体检,判断是否听力损害,合理安排工间休息、防止听觉疲劳,工间休息时脱离接触高噪声。
  4.用人单位如何加强管控?
  落实防止噪声危害的责任制、健全各项防止噪声危害的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进行防止噪声危害的知识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正确佩戴防噪声耳塞、耳罩;建立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定期监测噪声,加强防噪声设施的维护管理。
四、防暑降温
  1.控制防暑降温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1)合理设计
  采用低热辐射的工艺;采取合理的厂房建筑设计和热源布置,以利于通风散热;提高生产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使工人远离热源并减轻劳动强度;优化产热设备的设计,提高热效率,减少热辐射。
  (2)隔热、通风散热
  2.个人如何做好防护?
  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防热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手套、面罩、眼镜。
  3.卫生保健措施有哪些?
  上岗前、在岗、离岗时体检,凡有高温作业禁忌症者不安排从事高温作业,高温作业人员要及时补充水分、盐分,要注意补充蛋白质、维生素及钙,膳食总热量应比普通工人高。加强作业现场医疗,出现中暑先兆(如头痛、头昏、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体温升高等)应立即脱离高温作业环境,送到通风阴凉处休息并补充水分,发生中暑应迅速脱离高温,对症救治。合理安排工间休息,休息时脱离高温坏境。保证充足的睡眠、休息时间。
  4.用人单位如何加强管控?
  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健全各项防暑降温的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进行防暑降温的知识培训,建立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做好高温作业场所气象条件的监测,做好作业现场开水和清凉饮料供应,加强防暑降温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劳动用品管理。加强现场医疗预防工作,出现中暑及时救治。
小贴士
关于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你是否也有这些疑问
  实际工作中,关于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许多用人单位和职工常常有很多疑问。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有关问题。
  问: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什么?
  答: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问: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职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把职工一丢了之。
  问: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不上班,用人单位能否按旷工处理?
  答:首先,用人单位应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是否真的已经届满,是否存在延长或重新起算停工留薪期的情形。其次,如果工伤职工不存在以上情形且停工留薪期已经届满,则用人单位应通知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注意的是,职工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最后,配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的权利,也是义务。停工留薪期届满,工伤职工拒绝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其劳动能力是否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无法确定,不属于用人单位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按旷工处理。
  (文章来源:“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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