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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街道加大宣传,分级管控,全力抓好禁燃工作,助推移风易俗——
居民支持禁燃 婚庆不再放鞭炮

社区工作人员向居民宣传《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本报讯(记者 尹晓燕 通讯员 李晓玮)“当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理解、支持、遵守相关规定,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上月28日,在村大喇叭的广播声中,德城区运河街道西八里村村民王胜民将自家存放的鞭炮送到了村委会。“大哥,您儿子不是马上要结婚了吗?咋还把鞭炮往村里交啊?”路过的村民和他打招呼。“不放啦,禁燃规定出台了,咱不能违法啊。”王胜民说道。
  而在几天前,王胜民还没有这种想法。他总觉得结婚是人生大事,放鞭炮喜庆,不放不热闹。儿子元旦后要结婚,他早就准备好了鞭炮。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他的儿子也主动表态:“结婚放不放鞭炮和以后日子过得好不好没关系。”他这才松了口,上交鞭炮配合禁燃工作。
  烟花爆竹无小事,安全问题大于天。自《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出台以来,运河街道始终保持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禁燃工作,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我们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了街道、社区(村)二级网格长制组织体系,分级设立总网格长、网格长、网格员,根据不同时段要求实行三级禁放管控。”运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超介绍,像元旦、小年、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初五、十五期间实行一级禁放管控,办事处全员到岗到位,参与管控行动。
  加大宣传力度,办事处和各村居印制禁燃禁放宣传条幅1000余条,各类海报1.5万余张,在辖区人流密集处和学校、医院、市场、企业、小区、村庄以及主要干道的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并督导居民小区、广场公园、机关企业和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在电子屏幕播放宣传标语,让群众随时都能看得见;安排两辆广播宣传车全天候在辖区内循环播放《禁燃禁放一封信》和举报奖励办法,各社区(村)大喇叭在非休息时段随时播放宣传内容,让辖区居民走到哪儿都听得到;设置普法宣传站点,积极开展《条例》宣传,组织各社区(村)给群众发放《禁燃禁放一封信》6万余份,并挨家挨户签订承诺书。
  “我们还开展了烟花爆竹回收置换工作,将群众家中剩余的烟花爆竹根据种类,兑换成5元至40元价值不等的超市购物代金券。”刘超说,截至目前,已回收烟花爆竹近4000份,其中包括烟花、开天雷和儿童鞭炮制品等多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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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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