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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问必录”渐成政治自觉
——我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综述
作者:董建新本报
  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三个规定”。 2019年8月,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正式在全国检察机关印发实施后,市、县两级检察院持续发力、扎实推进,“逢问必录”的政治自觉和浓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填报各类重大事项记录报告266件。
  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试金石”
《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后,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活动日学习讨论、部门负责人会议讲解等学习活动5次,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增强落实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月10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门听取了全市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有关情况汇报,集体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和省检察院检察长陈勇系列指示精神,并就落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提出集中学习研讨、加强政策解读、压实工作责任、组织专项督察、实行每月通报制度等5项具体措施,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实。
  市检察院检察长郭晓东2次作出批示,要求全市检察干警认真学习领会最高检、省检察院党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讲政治、守规矩的“试金石”,坚持人人有责,全面如实填报,切实把“三个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短板弱项
  市检察院党组及时回顾总结落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矛盾问题。针对填报工作前期,干警思想顾虑多、填报不积极、多数单位“零报告”等问题,不等不靠,早动员早谋划。去年11月到今年2月底,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重大事项集中填报活动,瞄准短板弱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精准化解读,消除干警担心疑虑。针对部分干警对待记录报告工作思想上有“疙瘩”,把“填报”想当然理解成“有了问题才填报”这一现象,市检察院坚持从解决思想根源问题入手,推动干警自觉主动执行落实制度。由分管院领导牵头,检务督察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召开机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基层检察院督察工作座谈会,集中进行政策解读,及时解答干警提出的问题。以部门(支部)为单位,利用党员活动日集中学习,将上级制度规定、政策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干警,让大家全面了解填报工作的人员范围、事项内容、填报标准等新变化。
  精细化指导,防止出现误漏偏差。结合实际制作《填写说明》等政策解读材料,连同“三个规定”和最高检、省检察院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发送到基层检察院、机关各部门执行落实。结合党员活动日,组织开展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深入学习最高检公布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以为戒。通过加强工作指导,推动“三个规定”要求学深、学透,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理解到位、工作到位。
  精益化管理,规范填报资料留档。严格规范事项填报和保密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存放、专件报送“三专”制度。各基层检察院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工作的协调调度、资料管理和汇总上报,机关各部门设专职联络员负责本部门填报工作。
  压实工作责任,助推制度落地落实
  我市检察机关把执行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遵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全面如实记录报告有关情况,以自身行动带动本单位、本部门记录报告制度落实。郭晓东和各基层检察院领导纷纷带头填报,较好发挥了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填报数量占总数的55.6%。
  严格按照最高检有关要求,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对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自今年年初开始,实行每月通报制度,通报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不留情面,见人、见事、见数字。今年2月和5月,先后两次组织对9个县级检察院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发现纠正基层工作中存在的政策学习解读不到位、填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11个。
  今年7月,在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上半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督导活动中,将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督导检查,有关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8月下旬,市检察院党组启动对宁津、齐河、夏津3个基层检察院党组的专项巡察工作,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到重点巡察内容,以强有力的措施督促“三个规定”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落细落实,推动形成“逢问必录”的新常态。
□本报记者董建新本报通讯员孟江高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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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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