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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无法复工且符合条件的农民工
可申请救助金
作者:李莉
  本报讯(记者李莉)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因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原则上不高于当地3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符合政策要求的人员,可携带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站)提出书面申请,或通过“德救助”微信小程序在线申请办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站)对申请人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等情形进行初步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上报人社部门核对其是否参加了失业保险,经核对未参加失业保险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批、公示后,统一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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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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