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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需要“老年证”
我市老年人凭身份证可享优待
作者:张晓航
  本报讯(记者张晓航通讯员 王法成 董月菊)以往,老年人乘公交,去旅游景区和公共文化场所,以及去一些窗口单位办事,需要出示老年优待证方可享优待。但如今,我市老年人出示身份证就能享受同等优待服务。
  9月1日,市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强调“在享受老年人优待政策上,老年优待证与居民身份证具有同等效力”,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为老年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是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的重要举措。今年6月1日,我市已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办理《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市卫生健康委与各提供涉老优待服务单位积极对接,到目前已实现老年人持身份证即可享受同等优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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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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