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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法院严查失信行为
打击拒执成省典型
  平原讯(王娟)7月1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执行工作情况,其中平原县法院一起案例入选全省打击拒执罪十大典型案例。
  该案中,平原县法院依法判决孔某华偿还德州某材料公司欠款7万元,执行过程中,平原县法院以邮寄形式向孔某华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限制消费令,孔某华拒收,后多次传唤,孔某华拒不到庭。随后,平原县法院将他拘传到法院,送拘过程中,孔某华通过微信向他人转款5000元,被执行人员发现并取证。法院以孔某华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移送平原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经审理,法院认为,孔某华作为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在送拘过程中,私自将名下存款转移,严重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判决孔某华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中拒不配合、无理取闹,公然转移财产。平原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注重搜集、固定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证据,及时采取措施,最终使被执行人为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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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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