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逐级明确责任 公布举报平台
我市11部门联手治理校园欺凌
作者:王倩倩
  本报讯(记者 王倩倩 通讯员王晓东)近日,德州市教育局、德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德州市公安局、德州市民政局、德州市司法局、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德州市委员会、德州市妇女联合会、德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等11部门、群团组织联合印发《德州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联手治理校园欺凌。
  同时,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校园欺凌行为的通告》,明确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为让校园欺凌举报更加方便,全市校园欺凌举报平台也已开通。
  各级教育部门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将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纳入“平安校园”考核指标体系。要求各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政教主任、班主任逐级明确责任,实现学生防欺凌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开展积极有效预防工作,各学校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学生进行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相关链接
这12种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粗言秽语、喝骂。
  对受害者重复的物理攻击身体或物件。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
  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它们嘲笑受害者。
  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分派系结党,孤立或排挤受害者。
  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画侮辱画。
  在网站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分的言论。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我市11部门联手治理校园欺凌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7 版:教育】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