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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洪祥对赵趱超事迹作出批示
作者:李智群
  本报讯 (记者 李智群)8月31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洪祥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一庭副庭长赵趱超同志事迹作出批示。魏洪祥在批示中指出,赵趱超同志在法院执行岗位上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业绩。望认真总结和挖掘赵趱超同志先进事迹,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树立政法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社会形象。
  赵趱超,1995年经公开考选调入市中院执行局工作,负责受理执行信访、执行复议、执行异议和对各县市区法院的执行监督指导工作,曾被评为平安德州建设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二等功、多次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不幸于今年8月1日突发心脏病去世。
  8月24日,德州日报法治版头条对赵趱超同志感人事迹进行了重点报道,并在山东法制报重要版面转发,引起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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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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