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真是昏了头,光相信所谓的高息回报,却忽视了风险。现在钱都打了水漂,后悔也晚了,投资必须通过正规渠道。” 5月9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王先生谈及被非法集资所骗的经历如是说。
去年3月,做茶叶生意的王先生经熟人介绍,把30万元投资到该区某汽车4S店。该公司承诺利息按月利率一分计算,本金可随时支取,利息则根据集资数额3个月或一年支付一次。
“4S店因为我投资数额多,承诺利息为年支付。可同年10月,他们却对外宣称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本息。”得知这一消息,王先生和一些投资者多次前往4S店寻找公司法人,却一直未找到。
今年1月30日,王先生等人向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立案侦查后,民警随即展开缉捕工作,于2月28日将犯罪嫌疑人段某和程某抓获。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调查了解,两名犯罪嫌疑人去年初就进行非法集资,吸纳300余万元。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办案民警正对他们名下财产进行摸排调查,力争将涉案资金最大限度追回并返还给受害人。
办案民警提醒市民, 4S店没有资格吸收社会公众资金,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 (咨询)公司等发售的 “理财产品”同样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受骗,市民务必保存相关证据,立即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尽快破案,不要心存侥幸听信非法集资者的花言巧语。
□本报记者 王德鹏 本报通讯员 任泽宇 苗宗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