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车窗抛物屡禁不止
交警呼吁市民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作者:马乐

市民还以为我是垃圾散播车呢,真害臊……



  5月1日起,《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驾驶人开车向道路抛撒物品,将罚款50元并责令改正。车窗抛物,这个不经意的动作,不仅污染了城市环境,还有可能带来安全隐患。我市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

  

3处路口半小时发生8起车窗抛物行为

  4月26日,记者选择3处路口进行蹲守调查,统计半个小时内出现的车窗抛物现象的次数。
  记者首先来到德城区迎宾大街与东方红路交叉口处。刚刚到达,就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内飞出一张广告彩页;10分钟后,从一辆出租车内掉出一个烟头;随后的20分钟里,在该路口又有两名私家车司机把烟头扔向车窗外。
  随后记者又分别来到大学路与育英大街交叉口和三八路与德兴大道交叉口进行调查,半个小时内,共发现4起车窗抛物现象。

  

车窗抛物增加环卫工工作风险

  车窗抛物不但破坏了城市道路环境,也给环卫工清扫马路带来了麻烦,增加了他们的从业风险。 “车窗内抛出垃圾,往往掉在马路中央,我们一般趁车少时过去捡,有一次差点被车撞到。 ”一名环卫工人说。
  市环卫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提高环卫工人作业安全性,他们为环卫工人配发了安全制服,并提高了街路机械化清扫率。但是车窗抛物现象不止,环卫工人还是要经常冒险到马路中间扫垃圾,导致每年全国都会发生多起环卫工人被撞事故。

  

交警呼吁市民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据交警统计,目前我市市区车窗抛物现象有所缓解,但是高速上的此种行为仍屡禁不止。
  按照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处50元罚款,向高速公路上抛撒物品的,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真正在执勤过程中,这种不文明行为很难被发现,并且存在取证难的问题,一旦发现也都是以警告为主。 ”工作人员介绍。
  为此,交警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文明出行,减少车窗抛物等不良行为给他人带来的伤害,让城市更文明,出行更安全。□本报记者 马乐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车窗抛物屡禁不止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5 版:社会·民生】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