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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公款购买烟酒”贵在落实
□杜华江
  国务院3月26日召开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
(3月27日《新京报》)
  公款大吃大喝,一直被人们诟病。其中,烟酒消费占了很大比重。国务院做出这样的规定,也是顺应民意、大力倡廉的体现。然而,良好的初衷能否带来良好的效果,受到多种因素制约,不可过于乐观。
  中国是人情社会,各单位有这样或那样的公务接待在所难免。有接待,就离不了烟酒。如果烟酒费用全部在饭店、宾馆埋单,那得承受比市场高很多的价格。就拿“苏烟”来说,市场批发价也就四五十元,到了宾馆饭店就涨到了七八十元。酒类也同样存在这样的现象。用公款购买烟酒带到酒桌上,反而省不少费用。这或许是一些单位公款购烟酒的最初原因。大家都不是生活在真空里,还没听说哪个单位从未用公款购烟酒。让有着刚性需求、成了惯例的东西“戛然而止”,难度不容小视。
  禁止用公款购烟酒,监督是个大问题。各类单位众多,仅靠纪检、监察机关的力量显然不够。再者,人们已经形成这样的观念:国家富裕了,财力雄厚了,吃点喝点没啥。只要不贪污受贿,在酒桌上大手大脚不算大错,反正法不责众。所以,监督的动力明显不足。如果不准各单位在账目上处理烟酒费用,靠财务制度监督,那更难以收到实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好多单位就会把烟酒费用改成“电脑耗材”之类的其它支出,商家缘于自身利益,也会帮着作弊。发动社会力量监督也有难处,一则普通百姓很难知情,二则多数人明哲保身,不愿得罪人。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委员代表曾就该不该喝茅台酒的问题展开讨论。暂且不论孰是孰非,有一点大家能形成共识,那就是公款消费促使茅台酒等高档酒一涨再涨。可以预见,如果没有特别强硬的“铁腕”,禁止公款购买烟酒的规定在短期内恐难见成效。
  大家还记得,前几年国家出台规定,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禁烟规定执行得怎么样,我们心里都很清楚。在公共场合,依然可见“吞云吐雾”之人。抓而不紧,不如不抓。既然公务接待无法避免,不如正视现实,通过教育培训,培养各单位负责同志勤俭节约、廉洁自律意识,让他们自觉减少公款购买烟酒的数量和频率;根据级别和单位性质,制定严格标准,控制公款烟酒的档次;制定时间表,有个缓冲时间,通过逐年减少,直至彻底取消公款购买烟酒行为。这样,好事才能办好、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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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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