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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内排污谁来管?
承办单转交多个部门未找到主管单位
作者:徐冬晓
  □本报记者 徐冬晓
  近日,家住德城区贵祥家园的王女士拨打12345市民热线,称其单元里有一住户在家里组装维修计算机,经常排放刺鼻的废气和污水。影响到附近居民的健康,希望主管部门调查解决。
  德州市人民政府令第九号 《德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三条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行使下列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其中包括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它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根据这一原则,12345市民热线工作人员将王女士反映的问题转交市城管执法局。
  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对此问题进行调查,但发现该问题不属该局管辖范围之内,建议将其转交属地管理部门或环保部门。
  工作人员又将承办单转给德城区政府,区政府表示贵祥家园位于新湖南路与新岭路路口南侧,系市供电公司家属院,虽属于新华办事处辖区,但办事处无管辖权,建议再次将问题转办。
  承办单又转给市供电公司,但该公司表示热线反映的问题不属于供电问题,建议将问题转交其它部门处理。
  随即工作人员转交市环保局调查处理,市环保局监察人员前往该小区调查时,被投诉方拒绝入户检查,该局工作人员对此无入户执法权力,建议转交其它部门处理。
  “我今年72岁了,身体不好,闻到这个气味儿就头疼,喘不上气,天天敞着窗户,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帮我解决一下。 ”3月28日,王女士再次流露出自己的无奈。本报将就此问题继续进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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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热线·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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