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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驻所检察室获评“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乐陵讯 (李剑 李鹏)近日,在高检院开展的第三届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工作中,乐陵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是德州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监所检察“四个办法”,全面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扎实有效开展监管执法监督工作,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正确实施,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有效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在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创建工作中,该院党组高度重视驻所检察工作,在人员编制紧缺的情况下,在原有两名干警的基础上,又选调了两名干警充实到监所科工作,所有干警均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熟悉检察业务和监管工作业务。并投资20万元对监控联网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了派驻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联网,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和动态监督,由以往的事后监督转变为同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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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7 版: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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