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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应“先普及后义务”
  近年来,学前儿童“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日益突出。对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近日《京华时报》)
  “上幼儿园贵且难”,根本原因在于学前教育不仅不属于义务教育,没有纳入公共产品的供给范围,而且在结构上也是私立多于公立。私立幼儿园出于对利润的追求,必然导致“入园贵”的问题,并想尽办法压缩成本,从而难以保证教育质量。而公立幼儿园则不一样,由于教师属于事业编制,政府的资源投入也相对集中,教育质量较一般私立幼儿园要高,于是“上公立幼儿园难”的问题也就出现了。
  破解学前教育“又贵又难”的问题,路径很明确,即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不妨分两种路径进行幼教改革:一种是在目前的格局下,逐步由非公共产品到半公共产品,到纯公共产品的路径。即在当前,政府可以在采取新建、扩建公立幼儿园的基础上,通过政策支持、税费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遏制学前教育“又贵又难”的问题;然后进一步加大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当能够普及学前教育的时候,将学前教育作为半公共产品进行供给;最后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第二种路径是将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捆绑,小学先普及一年的幼儿教育,然后普及两年、三年。在普及的过程中,坚持教育的公益性,逐步由“普及”向“义务”推进。
  无论哪一种路径,学前教育都应“先普及后义务”。首先,这是教育公平的需要。其次,这也是国际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不少西方发达国家,都已经把学前教育视为民族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详细的教育大纲、标准,编列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为了在激烈的国际竞争处于不败之地,我们也必须加大教育投入,提供优质学前义务教育。□叶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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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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