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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电动车新“国标”
  网友蔺心懂:我不赞同将稍微超标的电动车划入机动车管理,因为目前全国一亿辆电动自行车均“超标”。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机动车管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就像当年自行车还要挂牌一样,现在自行车还挂牌吗?电动自行车现在这么普及,几乎每家一辆甚至两辆,都要“考驾照、上牌、买保险”,这些繁杂的手续如何处理?
  网友白鸦彩兔:出台一项政策,必须有民主、合理的程序,程序不当,即使是好的政策也会遭人非议。
  网友无忧无虑:现在很多事故中电动车都替代了摩托车的肇事者角色,和电动车质量不达标也有很大的关系。
  网友雾都天镜:现在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家庭的必备工具。可以预料,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机动车管制,必然会引起民众的抵制,最后总免不了劳民伤财、不了了之的后果。我认为解决电动自行车肇事要从根源上入手,其根源就是电动自行车车速过快。我建议政府部门先不要忙着把电动自行车作为机动车管理,当务之急是出台电动自行车时速的规定,并坚决禁止制造商和经营商随意调高电动自行车的时速。
  网友凉白开一杯:我觉得电动车不应划入机动车范围,把它们放在一起没有可比性,电动车都是塑料材料的,机动车是铁板的,如果在同一个车道内行驶,电动车驾驶人员人身安全难以保证。电动车是适应现代快节奏生活的产物,只不过是自行车的替代升级产品,不应受到歧视。我觉得应该在电动自行车的生产标准中对其制动配件的标准提高,提高其自身的安全性。现在生产自行车的厂家数不胜数,电动机品种多样,但是其刹车制动的品质却不敢恭维,这才是事故多发的原因。
  网友dzpylyjrsj:电动车纳入管理是对的,应像自行车一样进行挂牌、发证等管理,这是出于保障财产所有人所有权和行人人身安全的需要,如丢失后容易寻找,发生事故有章可寻,对非法改装采取惩罚措施也有必要。同时相关部门从生产源头上设置时速不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车投放市场的门槛。
  网友心情咖啡:国家整治电动车是迟早的事情。近几年很多开摩托车的都改骑电动车了,启动更快,使用更方便,更重要的是,现在的所谓电动车,可以在悄无声息中将时速提高到40公里甚至50公里或更高。在拥挤的城市,灵活的电动车可以无视交通信号灯,尤其是那些后视镜残缺不全,没有任何转向信号灯的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是想超谁就超谁,这种电动车当然算机动车了。
  网友透明溶质:现在的电动车速度快,不受任何约束,想走机动车道就走机动车道,想走非机动车道就走非机动车道,而且开起来没什么动静,不注意就被撞上了,路上经常能看到电动车出的事故,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大多是由于电动车不按交通规则行驶。别的不说,起码要给电动车规定走哪条车道,速度不能超过多少,如果走机动车道,应该遵守机动车的行驶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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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新闻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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