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调整行政区域 统一行政架构
天津滨海换装新“引擎”
力度之大为国内沿海区域所罕见
  核心提示
  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撤销,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以原3个区的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天津滨海新区行政体制改革启动。按照改革方案,新区将建立统一的行政架构,构建精简高效的管理机构。这场改革由何而起,又将带来哪些变化呢?

  11月9日上午,天津市委、市政府召开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动员大会。大会宣布: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以原3个区的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
  “大幕终于拉开了!”参与改革方案起草的一位同志长舒一口气。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不改革,没有出路!”

  原来新区里有7个公安分局、5个工商局、6个国税局和5个地税局、6个法院机构、5个检察院机构
  滨海新区的管理体制随经济发展而设置:1994年,天津市决定10年基本建成滨海新区,成立了新区领导小组,翌年,成立了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000年设立了滨海新区工委和管委会,并赋予组织编制规划、确定产业布局等职责;2002年,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新区条例。
  原来的天津滨海新区包括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3个行政区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区3个功能区以及东丽区、津南区的部分区域,近年功能区拓展为9个,规划面积2270平方公里。
  据天津市政府人士介绍,原来的新区里共有7个公安分局、5个工商局、6个国税局和5个地税局、6个法院机构、5个检察院机构。新区的核心区塘沽重叠机构更多,造成了管理效能难以提高,协调难度大,行政效率低,运行成本高等问题。
  首先是规划难以统一实施。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总体规划由天津市审批,控制性详规由各区自行审批,项目和土地按权限分别由天津市主管部门和各区审批,缺乏与新区整体规划的衔接,影响整体规划的统一、严肃和权威;其次是产业聚集效应难以实现。功能区与行政区的职能分工交叉,各区域相互独立,大而全、小而全、各自为政,不同程度存在重复建设和产业雷同;此外,新区各功能区、行政区的经济政策和审批权限不统一,招商引资存在无序竞争现象,使整体优势难以发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说,滨海新区能不能成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不能尽快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是根本动力,不改革,没有出路!”
  “最彻底”的改革方案

  新区的事在新区办。凡新区能办的事,支持先行先试
  2008年3月,国务院批复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要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既集中统一领导又发挥各方优势、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体制”。
  据知情人士透露,11月9日呈现的方案是候选方案中改革“最彻底”的一个。
  据天津市市长黄兴国介绍,改革主要包括:
  建立统一的行政架构。撤销滨海新区工委、管委会,撤销塘沽、汉沽、大港区现行建制,建立滨海新区行政区,辖区包括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全境;构建精简高效的管理机构。同级机构比原有3个行政区大幅度精简,领导职数和行政编制也相应减少;组建两类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形成新区的事在新区办的运行机制。赋予新区更大的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自主创新权。凡属于天津市权限范围内的,新区可以自行决定的事情,原则上都下放给新区。凡新区能办的事,支持先行先试。凡新区需要报送国家审批的事项,市有关职能部门不再审批,按程序报送。
  “塘沽、汉沽、大港三区辐射地域面积2000多平方公里,全境常住人口147万,此次调整力度之大为国内沿海区域所罕见。”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周立群教授告诉笔者。
  体制改革分五个阶段推进

  从11月中旬到明年1月上旬,陆续选举产生第一届区委、区政府等。明年1月底,完成滨海新区党政部门的组建
  从今年10月下旬开始至明年1月底,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分为五个阶段有序推进。从11月中旬到明年1月上旬,陆续选举产生第一届区委、区纪委机构,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区政府区长、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明年1月底,完成滨海新区党政部门的组建。
  周立群认为,改革方案充分考虑了新区现状,既积极又稳妥。整个功能区拥有了更大职权,也有了更多的时间、空间来发展经济。此外,允许滨海新区先行先试,还应当有创新的条件和相应的制度安排。 陈杰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天津滨海换装新“引擎”
  本文所在版面
【第 5 版:津济新闻】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