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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成因
  今年以来,宁津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起诉案件30起39人,其中青少年犯罪的有14件16人,占案件总数的近一半,其主要的犯罪罪行有故意杀人、抢劫、诈骗、盗窃等。综合分析以上这些案件,检察官发现了青少年犯罪的一些规律和特点。
  当前青少年犯罪主要特点

  一是犯罪年龄低龄化。在查办的14起案件中,20岁以下的有6件8人,年龄最小的只有13岁,低龄化趋势越来越严重。
  二是犯罪手段成人化。大多数的青少年犯罪采用的犯罪手法全部成人化,从作案前的准备、作案过程的实施、作案后的逃逸、隐藏罪证都能做到环环相扣,不留痕迹。
  三是犯罪动机简单。青少年犯罪并无太复杂的前因条件,往往只是为了一件不起眼的小事,或是受经济利益驱使而实施犯罪。如:某镇13岁学生,与同学因一件小事发生口角,便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其捅伤致死。
  四是作案次数频繁。青少年犯罪往往不知深浅,只要没有被抓住,便不停手、不歇气,有的一天作案3次以上。
  五是团伙作案现象上升。青少年犯罪因年小力弱,多结成固定或临时的小团伙实施作案,相互之间分工明确。比如今年5月份查处的郑某、庞某团伙盗窃、抢劫犯罪就属于这种情况,郑某5人作案时或是2人一伙,或是3人一伙,从不单独行动,而平时则分散各处。
  六是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查办的案件中涉嫌青少年故意杀人的重特大案件4件5人,此外还有盗窃、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给社会治安造成极大危害。郑某、庞某等人实施犯罪时,有时竟公然白天在繁华街口抢劫。
  七是青少年犯罪呈连年上升趋势。综合近几年的情况来看,青少年犯罪平均每年增长10%左右,而今年更是比往年增长了15%左右。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青少年犯罪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究其原因,是其个人、家庭、学校以及社会等多方面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青少年自身方面
  1、认识能力低,辨别能力差。青少年由于心理上的半成熟、半幼稚状态,经常表现为认识上的片面性、表面性,且固执己见。当他们在家庭、学校或社会上遇到难题时,只相信自己、信任伙伴,而听不进家长和老师的话。如果再受到外界不良朋友的教唆引诱,就容易陷入犯罪泥潭。
  2、盲目模仿强,行为传导快。家庭和社会把青少年当“孩子”,而青少年却把自己看作“大人”,向往独立地进行各种社会活动。他们急迫地渴望了解社会、广泛接触社会,从而向大人们学习和模仿。但他们的模仿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依赖性,相互之间流传、影响又非常快。因此,青少年违法犯罪具有较强的传导性。
  3、情绪不稳定,自控力差。青少年的情感世界强烈而脆弱,极易受外界刺激而迅速发生变化,容易冲动,感情用事,从而导致行为上的盲动,易产生偶发性犯罪。此外,青少年自控能力差还容易强化侥幸心理,对犯罪行为欲罢不能。
  4、好奇心理强,逆反心理重。青少年随着脑神经系统的发育成熟,心理上的探求能力和好奇心快速发展,好问、好动、好猎奇,其表现形式往往是家长、学校越禁止什么,他们就非要做什么。
  二、家庭教育方面
  1、家庭破裂或者解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因为离婚、死亡、服刑以及其他原因失去了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时,易导致孩子犯罪。
  2、父母的不良恶习是青少年犯罪的“启蒙老师”。青少年分辨是非、控制自己的意志能力较弱,如果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等不良恶习或者犯罪史,会给子女造成很大不良影响。
  3、盲目溺爱或者疏于管教是促使青少年犯罪的“润滑剂”。父母对子女管教的方法不得当,往往会适得其反。有的父母过分溺爱,一旦孩子认为父母不能满足他们的无理要求和过高的物质欲望,就会不择手段、损人利己地干坏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有的父母忙于工作,没有很好地履行法定的监护管教义务,不关心孩子的道德培养、心理健康和精神需要,也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之一。
  4、过于严厉的家教是将青少年推向犯罪的“动力”。面对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很多父母对子女的期望值非常高,盼望自己的子女“成龙、成凤”,因此,对子女严加管教,甚至剥夺了孩子最起码的游戏、休息自由。一旦子女达不到自己的期望值,父母不是在尊重子女的人格基础上进行说服教育,而是采用粗暴方式,就会形成双方情绪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
  三、学校教育和社会影响方面
  1、重智轻德、应试教育导致青少年道德水平低下,法律意识淡薄。我国的应试教育体制,决定了很多学校片面强化智力教育,忽视思想品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制法规教育,只教书不育人,使广大青少年未能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2、部分教师素质不高、教学环境恶化是培育青少年犯罪的 “温床”。在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学校的围墙越来越难阻隔外面的喧嚣和浮躁。有些老师不安心本职工作,下海、兼职;还有部分老师自身素质较低,修养较差,酗酒、赌博,这无疑会对青少年产生严重误导。
  3、学校对后进生、双差生的鄙视和疏于教育加速了他们走向犯罪的步伐。有些学校为过分追求升学率,人为地把学生分成A、B班或重点班、普通班,无形中给学生在思想上造成了一定压力,而学校对这些后进学生不是耐心细致地进行帮助教育,而是嫌弃、歧视,以粗暴简单的办法对待,造成了学生的自卑和逆反心理,进而厌学、逃学、退学,从而将他们推向了社会,推进了犯罪的泥潭。
  4、不良的社会风气和社会环境是引发青少年犯罪的导火索。日益败坏的社会风气对青少年的思想造成很大的侵害,网吧、舞厅、录像厅等社会场所对青少年形成巨大诱惑,无处不在的高消费直接刺激着青少年还不成熟的思维方式,这无一不成为诱使青少年铤而走险、违法犯罪的导火索。
  检察官结语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每一起青少年犯罪案件的背后,都隐藏着多个方面、错综复杂的原因。只有认清这些多方面、深层次原因,并从根源上清除这些不良因素,才能有效减少和遏制青少年犯罪。要想减少青少年犯罪,司法机关严格执法、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处理案件固然重要,但最根本的方法还是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形成一种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梁志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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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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