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索要发票防被“忽悠”
  前不久,笔者和朋友在一家粥城用餐,结账后向商家索取发票时,商家答复说,开具发票可以,但需承担8.95%的税款……许多消费者面对这样的情况时,往往会认为,反正是个人消费,开发票也没用,不如省点是点。殊不知,商家这样的“忽悠”至少使你失去了一次发票中奖的机会,倒是他自己既省事儿又少缴纳了税款,一举两得。
  为了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那些尝到不开发票“甜头”的商家,往往会以种种借口搪塞索要发票的消费者,诸如“不开发票的话,我可以给你打折!”、“开发票可是要自己承担税款哦!”、“今天发票刚用完,你明天再来拿吧!”等等,一句句谎言使得消费者无力招架,往往碍于面子也就不了了之。
  其实,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缴纳税款的依据,依法索要发票可以有效防止经营者逃税。开具发票、缴纳税款是商家的义务和责任,对于消费者来说,发票记载了买卖合同或服务合同的基本内容和证明合同的履行情况,为双方日后可能发生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等方面争议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基本依据。为了强调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就是说,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具发票。因此,消费者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理直气壮地索要发票。
  笔者认为,对于以任何借口拒绝开具发票或者索要税款的商家,消费者可以对其进行投诉;对于有些商家借口没有发票,会给消费者打白条作为消费者改日再来拿发票的凭据,而这样的 “证据”其实也是消费者投诉时最有说服力的证据。税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及时进行调查,只要情况属实,被投诉者将会受到处罚,而投诉者将会得到适当奖励。并且,税务部门不会向外透露投诉者个人情况,完全为投诉者保密。 □张字苓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索要发票防被“忽悠”
  本文所在版面
【第 3 版:经济新闻】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