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厦门召开全国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暨完善住房制度专题研讨会,我市作为全国四个发言单位之一、山东省唯一发言城市就“构建和谐社会 全面建立科学合理的住房供应体系”为主题作了典型发言,赢得了与会专家及各省、市参会代表的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我市在住房保障特别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面的一些经验做法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市政府每年与各县市政府签订实施安康居住工程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市政府总揽协调,职能部门和各县(市)政府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住房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全市共实施了200多个城中村、旧住宅区和棚户区改造,建设经济适用房5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保障总户数近3000户,群众居住条件和环境大为改善。2008年,市建委、房管局获得“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严格界定销售对象,逐步扩大保障对象的覆盖面。根据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以及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逐步扩大保障范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标准2008年为家庭人均建筑面积17平方米以下,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标准为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严格申请资格的审批程序。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建档等工作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并努力做到符合政策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政策的一个不保。按照“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的审核制度,由办事处、区、市对辖区内的申购人的情况进行逐级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最终确定入围名单。
严肃工作纪律,依法办事。对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骗取住房保障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保障资格。属于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还将严肃追究政纪责任。对于在公示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办实事务求创新、实效、惠民
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区位布局。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在市辖各区都规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并配建廉租住房。2004年,市政府在市区中心区域划出地块用于建设长河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今年,我们在中心区,将2003年市政府出让给开发企业的土地收回150亩,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努力降低开发成本。保证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保证净地供应减低成本。2005年,市政府确定将位于锦绣川风景区西侧位置较好的地块划拨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免予征收。2008年分配的市区长河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三期住房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1300元,低于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格1500多元。
做好住房保障项目储备。在市区东西南北四个方位规划储备土地400多亩,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初步建立了住房保障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启动。
启动廉租住房配建工作。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配建廉租住房,实现保障性住房向大型社区的集中。2009年市区城建计划确定,在市区北部的大型社区规划建设20万平方米的乾城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一期工程同时配建200套廉租住房。
高度重视与加快城中村、旧住宅区和棚户区改造的结合。去年以来,我市认真抓好城中村、旧住宅区和棚户区改造,出台优惠政策,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拆迁,全力搞好安置房建设,让搬迁户得实惠,如搬迁户的居住用房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一切税费优惠政策,价格便宜;同时又享有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房产证。搞好搬迁户的大型社区建设,启动了三个3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社区建设,仅德州市区今年可安置1万户、146多万平方米。
2009年,全市共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达2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保障累计2500户。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面积达21万平方米。其中,市区完成施工面积4.2万平方米,长河小区四期工程共240套住房已完成主体施工,乾城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共190套住房已建设至四层,晶华集团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两栋住宅楼已开工建设。
□本报通讯员魏增连 毛振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