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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允许民间资本进入能源交通领域
  据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 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 《关于促进和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准入领域,允许民间资本进入能源、交通等垄断行业和领域。
  山东省明确,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部门,都要对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对外商开放的投资领域,都应对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实行特殊优惠政策的领域,其优惠政策应同样适用于进入该领域的民间资本。根据这个意见,山东积极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BOT等方式,参与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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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8 版:国际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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