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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提示告诫不予立案
德城城管推行“温馨提示”制度
作者:任娜
  德城讯 近日,德城区在城管工作中全面推行“温馨提示”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首次温馨提示”、“再次书面告诫”,以落实人性化执法和文明执法,拉近了城管执法人员与市民的距离。
  “温馨提示”制度适用于占道经营、乱堆乱放、店外经营、乱倒垃圾、乱贴乱画、噪声扰民等多发易反复的轻微违法行为。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向当事人发放“违法行为提示单”,并登记在册,告之其违规详情,只教育不处罚。对已经收到“首次违法行为提示单”却再次违法的当事人,发放“二次违法行为告诫书”,除告知上述内容外,另外告知再次违法将受到的行政处罚。两次“温馨提示”的执法文书将与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当场处罚决定书存根一并装订存档,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将“温馨提示”作为立案的必备条件之一,无提示、告诫记录的不予立案。 (任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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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5 版:城市·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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