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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楼市节日优惠
购房者谨慎出手


  “十一”黄金周期间,我市不少楼盘举办活动、推出一系列优惠措施,地产专家提醒消费者要谨防购房陷阱,不要被楼市优惠冲昏头脑。

购房谨防陷阱

  在谨防楼市陷阱上,专家认为,看楼购房首先要看商品房预售证。因为商品房必须要有商品房预售证才能销售,且按要求预售证必须悬挂在楼盘售楼处显眼位置。市民看预售证应看四方面内容:预售证是否在有效期内;预售证“注记”栏是否记录了楼宇抵押和查封的信息;市民要注意购房时开发商提供的汇款账号是否就是预售证上的监控账号,以防开发商将房款挪用,造成工程烂尾或不能按期交楼;因为住宅的使用期不是从购房时算起,而是看预售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所以要特别注意预售证的土地使用年限。
  其次,市民要认真审查买卖合同。签合同时,须认真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有固定的示范文本,但其中不少条款可以是买卖双方互相约定的。市民在买房时发现有不合理的条款应该拒签,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向房管局或专业人士咨询,更要留意房屋的抵押、查封情况。
  市民在签完合同后,要督促开发商办合同登记鉴证。不少市民以为签了合同,交了首期款,就完成了购房手续。其实,还有一项重要手续决不能省,方能充分保障自己的权益,否则一旦出现债务纠纷遇到查封就会比较麻烦了,这道手续就是应督促开发商办理合同登记鉴证手续。按要求,开发商应在签订购房合同30天内到房管局办理该项手续。

购房切勿冲动

  据介绍,不少市民在节假日期间买楼,交了定金,甚至付了首期。但过后却发现该单位并非是自己最合意的单位而后悔不已。的确,买楼不比买菜,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冷静地分析利弊后,才好决定“下手”。
  消费者杨先生就遇到了类似的事情,他到一楼盘看楼后觉得该楼盘的品质比较优秀,价格也挺合理。销售小姐很快就看出杨先生有些心动,于是以9.8折优惠为由,以“手快有,手慢无”,劝说他交定金。杨先生当时交了10000元定金后,由于其对该楼盘有先入为主的印象,即使看到更合适的楼盘,他首先想到的也是尽量不要损失10000元。最终他买下了这套房子,可9.8折的优惠却并非如销售小姐所说的那样,第二天就没有了。杨先生的例子是很多市民普遍存在的不想吃亏的心理,为了不损失定金最终花几十万元购买一套自己未必很满意的房子。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购房时一定要冷静慎重,切勿冲动,货比三家,找到真正满意的房子时才交定金。
  □苏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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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6 版:楼市·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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