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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造成房产证办理延后,怎样维权?
作者:3
  我于去年12月购买了一处商品房,于今年5月入住,上个月开发公司拿走所有资料说办理房产证,可是一段时间后房产公司一直找不到人,找房产局说还没有去登记,请问该怎么办? 读者:王女士
  答:有关专家介绍,有关法律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您不能办证的,您可依据上述规定依法维权。 烟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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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6 版:楼市·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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