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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独立学院昨起自授学位
  教育部颁布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以下简称26号令)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独立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这一规定意味着从今年考入独立学院的2008级新生开始,他们的学位证也将和毕业证一样,由独立学院具印、自行颁发。
  据了解,26号令传达出4点核心内容:明确了独立学院的法律地位;明确了独立学院的法律适用范围;落实了独立学院的法人财产权;自此,独立学院将独立授予学士学位。
  据了解,新规首次适用对象为2008级新生。也就是说,最早也要4年之后独立学院首次独立授予学士学位。
  26号令还对独立学院的举办者资质、学校管理等多项内容作出严格规定。并规定,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一般只可以参与举办1所独立学院。独立学院的名称前冠以参与举办的高校的名称,不得使用高校内设院系和学科的名称。
  业内人士表示,无论新生还是老生,26号令的颁布执行对他们来说都不算坏消息。比如,26号令明确规定,“独立学院按不低于1∶200的师生比配备辅导员,每个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这些详细规定对学生有益。 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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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4 版:教育·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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