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地说,我对《高兴》(贾平凹著/作家出版社2007年9月第一版)的封皮不“感冒”,那贼红贼亮的“高兴”,竖排,堵在封面,对于一个有悲伤“内核”的小说而言,实在堵心。周边几个穿皮鞋的男女,基本与农民无关,还有车子、房子,漫画式的,难免使读者误解此书纠结着一团子灿灿喜气。
其实《高兴》就是本饶舌的书。我们就随着老贾一道饶舌吧:城市屋檐下,看拾破烂的刘高兴、五富、黄八,在垃圾桶里扒拉,早出晚归挣个十元二十元的;看他们去咸阳挖地沟,指头都扒出血了;看五富在挖沟时突然昏厥,脑出血;看五富死了,刘高兴就背尸一路行走、乘车,没日没夜往清风镇赶。这都不是高兴的事儿,这是在心底沉了块大石头的压抑事儿。而刘高兴们,就像几根鸡毛。对,鸡毛!从陕西农村吹向西安的鸡毛。他们轻飘飘地,偶然栖落于西安池头村的剩楼(烂尾楼),在悲苦中完成了一个轮回,又像是远远未完成。
在城市里,没人认为一根鸡毛比一条钢筋或一种小吃更重要。可是,刘高兴偏不,他固执地认为,鸡毛也是重要的。他想活成有价值的鸡毛,他是淳朴的,憨厚得令人惊讶。这个有味道的青年农民,是鸡毛里的另类,很容易让人想起孙惠芬《吉宽的马车》里的吉宽。不过刘高兴在城市,勤快;吉宽在偏僻的乡村,懒惰,但他们渴望飞翔和诗意的本质殊途同归。
估计会有论者指斥《高兴》肤浅,过于理想化。本来,一群城市拾荒者,过着“下流”的、沉重的、单调的生活,得像一根被拉断的弦,崩出撕裂悲怆之音,得像尚未愈合的痂又添新痕,硬生生带出团团黑血。我所理解的刘高兴们,的确生活在最底层,但现实中的农民你无法脸谱化。生命在极度贫穷的状况下,固然遭受本能欲望的驱使,派生出卑微、荒谬和无奈,却绝不能因此而否认他们是健全的人。那么贾平凹借助这群拾荒者为载体,释放出粗俗的浪漫、激情、不被城市的恶所同化的力量,就只有一种可能:以巨大的人文情怀,来对抗日益物质化的城市。
贾平凹的人文情怀,一是来自对世界城市化的深度怀疑;二是以农民的原始意识引出现代化发展对道德的破坏。它主要集中在刘高兴身上。刘高兴眼里的世界,像苦涩的杏仁,却镶了道甜蜜的花边;刘高兴的心灵世界,大而空阔,虽集结了农民式的狡猾,更多的却是糯米一样的温厚柔和。可惜,贾平凹的关注到此为止,他强力推出了刘高兴,孜孜不倦,却对城市本身险恶的一面涉及太少,这就使《高兴》成为一个表面的故事,难以触及更深层的、可容社会广泛探讨的话题。